中央于1949年夏初决定让我去湖南任省委书记。准备先我南下的湖南省委副书记王首道、金明和高文华等先到天津集中,我们一起考虑并讨论了湖南工作的大政方针。
中共中央七届二中全会决议指出:党执政后,工作重心要转移到城市。这当然是完全正确的。但从湖南的具体情况来看,我认为在开头一段时期内,工作重点还应放在农村。因为有下列情况必须考虑:
第一,湖南刚解放,人口近百分之九十在农村,城市人口比例很少。
第二,我方上百万大军要经过湖南去解放华南的广东广西和大西南四川、云南、贵州等地。湖南必须发动广大农民群众,大力支援前线,解决大军的粮食供应、运输和人力补充等问题。
第三,湖南山区土匪多,湘西是历史上著名的从来没有被肃清过的匪区。还有国民党残余势力与土匪合流勾结。我们急需进行清匪、反霸斗争,必须依靠农民支持。
第四,要发动农民,就必须做好减租、退押和土地改革工作。这需要花大力量才能完成。农村搞不好,农民积极性起不来,清匪、支前工作都会发生困难。
这些任务都是紧迫的,繁重的。所以我认为进入湖南后,开始一个阶段还应把领导重心放在农村。我在东北时,就发现一些干部有留恋城市倾向,不愿到农村做艰苦工作,省委必须明确方针,才好统一干部认识、思想,以利工作。会不会因此而放松了城市工作,违背了中央的总方针呢?我认为不会。因为省委、省府、省的各个领导机关都设在长沙,下面地、县领导机关都设在地、县的中心城市。党既成为执政党,城市就必然是贯彻方针政策、行使政府权威的中心。省委提倡重视农村工作,必然形成一种城乡并举、互相促进的局面,不致偏废。
这时,我见到中南局书记林彪,他问起我对新区工作的意见,我就把我的上述意见说了。林彪是奉令率大军南下的统帅之一,又是中南局书记,是湖南等省的直接上级领导。在这个问题上他有发言权。他到湖南后,就以中南局的名义发指示给中南各省。其中说到:中南各省当前工作重点,还应放在农村。
这一下,我如释重负。省委和省里工作干部的思想都容易统一了,工作起来也会比较顺利。后来在 1962 年,邓子恢同志还为此受了批评。到“文化大革命”中林彪叛国身死,中央批判林彪,这件事又被提到,邓子恢又再次受批评。因为邓子恢当时是中南局副书记,分工管地方工作,所以就要他承担责任。其实,这个观点如有错,首先应该批判我。可是我至今还认为这意见没有错,邓子恢同志没有错。我们当时老干部少,又不熟悉情况。大量新干部不懂政策又缺乏经验。把重点放在农村,老干部大力抓农村工作,尚且免不了有很多毛病,使群众有意见。不着重地抓,问题就会更多。1949年10月1日,我在北京参加了开国大典后,1949年10月中旬动身前去长沙。
那时,大军纷纷过境。刘邓大军从江西过来,两个兵团,一个由陈赓、谢富治率领去广东,路过湖南;一个由陈锡联、宋任穷、杨勇、苏振华等率领经湖南人四川、贵州。湖南省委发动沿途群众,欢迎大军,组织支前。当时,林彪在衡阳指挥作战,我曾陪程潜去看过他。衡、宝庆(邵阳)战役打垮了桂系,林彪将率大军入广西。
毛主席高瞻远瞩,决定对两广和西南各敌,均取大迁回动作,迅速插至敌后,先完成包围,再回头歼灭之。四野遵照中央指示精神,不沿铁路线进攻,部队从湘西插下去,绕过桂林、南宁,直插友谊关封口。友谊关原名镇南关,解放后改名睦南关,后又改为友谊关。
二野刘邓大军在广东的部队,一步不停地占领了雷州半岛,封锁敌军退占海南岛的道路。这一路的敌军,全部被陈赓的部队吃掉了。陈赓部又是一步不停地从广西、越南边界插到云南的河口,使敌在云南的军队也不能越境逃往越南。
两路大军封锁了广西、云南的国境线和广东的海上通路,实现了中央军委、毛主席对敌大包围,切断其退路的计划。这样,我军很快地歼灭了全部敌人。零散逃向国境外的残军为数极少。
这时杨勇率军进入贵州,陈锡联率军进入重庆。贺龙亲自率领我十八兵团,经宝鸡进人四川成都。我军战无不胜,所向披靡。毛主席诗曰:“宜将剩勇追穷寇”,实际上,简直是“大”勇追穷寇,其势如破竹。国民党军队兵败如山倒。
这一时期内长沙和平解放,干部群众都正在忙于支前。我在“辽沈战役”时期,曾作过这方面的工作,对此比较有经验了。湖南支前的工作比那时条件好得多,因为形势已大大不同了;军队又都是过境的,本地打仗不多。但由于湖南是新解放区,过境军队数量又大;我们动员各地群众,接待各路大军,组织各种运输工具,运送粮食军需,组织补给工作,任务仍是极其繁忙紧张。
我在湖南工作了三年左右。在三年中,除支前外,我们主要搞了:“清匪、反霸”、“土地改革”、“支援抗美援朝”“镇反”和“三反”、“五反”运动。经常工作则是稳定社会秩序,恢复发展生产,调整城乡关系和发展文化、教育事业等。
这里涉及一些重要的政策问题。
(一)关于粮食控制
我一到湖南就碰到了饥荒。那年湖南遭到水灾,讨饭的很多。再加上有些私商垄断粮食、囤积居奇,使得粮价飞涨,市场紊乱,人民生活困难,人心不稳。湖南基本是和平解放的新区,社会情况很复杂。我们忙支前,又要救灾,处处需要粮食。那些不法私商,就以粮食问题和我们作斗争。“民以食为天”,人民一天没有饭吃也不行。老百姓眼睁睁看我们能不能解决这个“民生”问题。而我们却不能用武力逼迫私商平价卖粮。当时社会上流传着一种说法:共产党解放军是土包子,只会打仗,不会治国。共产党能打天下,而不会治天下。我们必须迅速稳定粮价,才能安定人心。
我们决定采取两个措施来限制私商。
第一,省政府规定:湖南全省任何地方,凡采购粮食者,必须持有政府所发的许可证,否则就是违法私购。违犯者可酌情予以处理,甚至没收。这样就控制了不法私商的粮食来源。
第二,我们控制了粮食加工业。一切粮食加工厂、米厂,只准给政府和政府控制的粮食加工,不准给不法私商加工,违者必究。我们还严禁不法私商经营粮食加工业,不准他们办米厂。
我们知道,要保持粮价稳定,首先必须我们自己手里有粮食,能保证军需、民食的供应,否则还是解决不了问题。这方面我们早有估计,而且做了准备。
当省委在天津集议南下时,即已考虑到“支前”要用大批粮食,湖南省人口众多,民食的供应自然需要量也大。省政府主席王首道、省委副书记金明等都懂得粮食的重要性。他们比我早到湖南几个月,政府一直抓紧征粮征税。金明亲率大批干部,下去进行征集、采购粮食。所以那时我们手中已握有相当数量的粮食,一时不至发生什么困难。这时我们将上述措施和办法报告中央。那时,陈云担任中央财经委员会主任,他很快批准了我们的措施。我们就照这个办法实行,效果很显著。粮食被私商操纵、囤积的状况立即改变。党和人民政府在粮食的购、销两方面,都掌握了主动权。市场供应没有问题,粮价稳定,人心稳定。对于新解放区取得社会安定局面,这是至关重要的一着。
我们经受住了这个考验,证明共产党并不是只会打仗,而且能够治国安民。
(二)关于工会工作
当时全国工会主席是李立三同志。他在全国范围提出“工会代表工人,政府代表国家”的说法。
这个观点传达到湖南,我即感到不妥。我认为“工会代表工人,政府代表国家”是一种可以导致“两个立场”的提法。尽管提者并无此意,是想说明分工,但表达得不清楚,不确切,容易导致偏差,甚至形成对立。
我们的国家是共产党领导的国家,共产党是无产阶级也即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政府是共产党领导的政府,工会是共产党领导的工人组织,政府和工会当然不会有两个立场。工会代表工人利益,难道工会就可以不管国家的利益么?政府代表国家,难道工人阶级先锋队所领导的国家会不顾工人的利益么?简单地把政府和工会分为双方,这个概念是不准确的即使在眼前和局部利益上,工人和政府出现矛盾,也应该在党的领导下,从长远和全局利益着眼,互相协商,取得一致意见,求得妥善解决。
我认为,做任何工作都必须有明确的指导思想,才不会出大偏差。我于是找了湖南省工会的负责人谈话,针对他们传达的提法,提出我自己的意见。我说:工人和国家的利益是一致的,政府和工会的立场也是一致的,相互间只有分工的不同。政府的任务是搞好生产,工会的主要任务也是搞好生产。工会要特别关心工人的福利,深入了解工人的意见、要求,解决一切可能解决的问题,这还是帮助工人安心和关心生产,搞好生产。只有搞好了生产,才能更好地为工人谋福利。如果工厂生产下降,甚至停止生产,首先吃亏的将是工人自己。
我对这个问题如此重视,不仅因为省委有责任领导好工会工作,更重要的是,我们必须保证工业生产的顺利发展。工农业的发展、上升,标志着社会的安定和繁荣。但实际工作中,我们对组织教育工人,救济失业等工作,仍然是抓得较晚,抓得不够。只交给专门机构来抓,是不够的,应动员全党来抓。不过当时实际情况做不到这样,也只得看到这些缺点的存在,逐渐改正了。
(三)关于湘西剿匪
湖南的剿匪工作,主要在于湘西。湘西多山,在历史上土匪从未被肃清过,是有名的匪患区。我军在湘西剿匪,开始由于摸不清情况,缺乏有效的对策,虽然部队用了很大力量,成效却不显著。
省委副书记金明深入湘西,检查了剿匪的情况。他回来向省委报告说:我军兵力分散,没有重点。土匪到处跑,我军随后追。军队来,匪就走;军队走,匪又来。所以军队很疲劳而收效不大。于是省委专门研究了剿匪问题,决定了新的方针、对策;发指示给全省剿匪部队。省委要求:集中兵力打歼灭仗;先剿重点,围而后剿;断其逃路,彻底歼灭。对土匪实行一点点地吃,一块块地吃,吃一块就吃光,搞得干干净净,然后再吃另一块。这都是毛泽东的战争思想,用于剿匪也是战无不胜。我们要求湘西剿匪部队,由东到西,由南到北,照上述方针,认真执行。
这以后,剿匪工作的收效日益显著。部队也越打越有经验,剿匪的效果越好,部队的情绪也越高。我们终于把湘西这个土匪窝打扫得干干净净,解决了这个历史上从来未曾解决的问题。
(四)“镇反”和“三反”、“五反”运动
对于新解放的地区来说,镇压反革命本是立即要做的工作。因为湖南基本是和平解放的地区,情况就又复杂一些,反革命潜伏势力很大,尤以湘西为甚。有和土匪合流的,有在地方称霸的,也有以合法身份掩护,待机而动的。建国之初、国家首先要安定人心,稳定社会秩序,政令尚于宽大,没有立即提出“镇反”问题。湖南当然也是如此。
但反革命势力错会了意,以为我们被军事胜利陶醉了,不注意他们了。于是一有机会就活动起来,而且越来越猖狂,形势逼人,非镇压不可了。于是省委开始考虑镇压,要开杀戒。和一些有关领导同志商量时,许多同志已习惯于从宽大方面考虑问题,或许还有点轻视这些反动势力,以为他们是小残余,不足为大患。所以对镇压思想不通,认为开杀戒不符合中央精神。
抗美援朝开始,中国人民志愿军决定入朝参战,与美军正面为敌,打硬仗。这个形势,使所有潜伏的反动势力都大喜若狂。认为他们的时机到来,反攻有望;解放军怎么会打得过美国军队呢?他们活动得更肆无忌惮了。社会上谣言满天飞,什么“国民党马上要反攻大陆”啦,“第三次世界大战即将爆发”啦,等等,弄得社会上又有点人心不稳。许多群众都反映:共产党怎么这样宽大无边呢?连这样公开叫嚣的反革命言行都不管、不杀,不是要酿成大乱吗?基层干部也感到形势严重。赞成镇压反革命的人就多起来了。但一些中层负责同志仍然顾虑颇多,下不得手,怕犯错误。此刻问题的关键在于中央下决心。
这时全国的情况都是一样,反革命势力都在“抗美援朝”的形势下,蠢蠢欲动。中央早看到这点,于1950年10月作出决定,要开展“镇反”运动。但湖南有个别同志仍迟疑不决,不相信中央有这个决定。湘西的负责人周赤萍就是这样。我到湘西去督促他镇反,对他说:湖南反革命最多的地方就是湘西,开杀戒的命令是中央决定的;根据湘西情况,我估计总得杀掉相当数量的反革命,才能控制住局面。你下决心干吧!周赤萍听说要杀人,顾虑更大了。他亲自跑到武汉中南局,找到邓子恢问这事,经邓子恢证实以后,才相信确实是中央的决定。这才决心严厉打击反动势力,打开了湘西镇反的局面。真开了杀戒后,20天里就处死了不少人,这时我认为必须加以控制了,否则就会搞得扩大化。
1951年3月下旬,我发电报给邓子恢并报中央,说:湖南执行中央决议以来,杀的反革命人数已不少;目前已个别出现了逮捕范围扩大,处理方式简单的情况;我们拟即收缩,停止大捕杀,转入经常工作;限制范围,更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斗争。中央很快同意了我们的意见。
毛主席在1951年3月30日电中说:我认为黄克诚3月23日是正确的。镇反革命无论何时,都应是准确地、精细地、有计划、有步骤地并且完全应由上面控制。……各地如有“逮捕范围扩大,处理方式简单”的情况者,应立即加以收缩。……运动尚未开展者,则应当推动其开展。….. 在向中央发电的同时,我们已决定在省内加强控制,收缩范围。下令不许随便杀人,没有省委批准,一个人也不许杀。可是收缩也不是那么容易的。杀戒已开,又有点停不住了。惯性是客观规律;物质运动还能精确计算,群众运动则是很多人的运动,人又不同于物,各有各的主观能动性。所以领导者就更得认真、仔细地注意观察及掌握运动的发展、变化,及时地给予指导和控制。否则就会出现推不动、展不开,或展开后收缩不住、控制不了、造成扩大化的情况。湖南省委决定停杀,已严令下达,还是过了个把星期才完全停下来;那还是我们下力气狠抓的结果。我们化了很大力气,才刹住了车。
停杀后,计算总数,已经超过我的估计。我原估计时,就倾向于保守一些,因为运动展开后必然会突破原来的估计。保守些可留点余地;但如估计过头,就一定会扩大化了。由于控制及时,湖南杀的反革命,绝大多数是该杀的,是人民赞成杀的;可杀、可不杀而杀了的,为数很少。“镇反”打下了敌人的气焰,鼓舞了群众的斗志,清醒了干部的头脑。
中央决定“镇反”是完全正确的。湖南下决心这么一镇压,杀了一大批反革命,治安情况完全改观。肃清了土匪,镇压了反革命,湖南就太平了。连湘西这个历史上最不太平的地方,也从此平安无事;政府可正常工作,法令通行无阻,人民可以安居乐业了。
总起来看,湖南“镇反”运动,起先是推不动;后来慢慢动了,以后越动就越快。真正动手开杀戒,不过二十天左右,杀的数字已超过估计甚多。我们密切注视着运动,一看有过头迹象,立即刹车,这才免于发生扩大化。这又一次教育了我们,对发动群众运动,决不可掉以轻心。领导一定要紧紧掌握对运动的控制权,始终保持主动。
以后又开展了“三反”、“五反”运动。
“五反”运动,清除了工商业者的五毒行为。由于湖南工商业不太发达,较易处理,这方面问题不多。问题较多的是“三反”运动。“三反”运动主要是整肃党和政府内部的贪污腐败分子。毛主席早在二中全会就警告过我们要警惕糖衣炮弹。自我党成为执政党后,他特别注意资本主义通过和平演变的方式,在我国搞复辟,特别注意他们在政治上、经济上、文化上、思想上、生活上,影响、腐蚀我们的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所以他一个运动接一个运动地来打击他认为危险的倾向。防右、反右成为他的主导思想。
反贪污运动被称为“打老虎”,大老虎即指大贪污犯。这个运动比“镇反”还要难于开展。镇反的对象是反革命,难在“开杀戒”这个政策问题上。中央下了决心就好办了。“三反”则是在内部清除贪污分子。一是难于找准对象;二是难于下手打击自己的同志。中央决心很大,为了避免下面走过场、敷衍了事,一方面惩治贪污从严,枪毙了两个地级党员领导干部刘青山、张子善以示范;另一方面下达了数字指标,以便督促各地,认真查找,进行斗争,把贪污分子挖出来。
湖南试行几天以后,我就感到有问题。“镇反”是敌我矛盾,目标明确,根据情况可以估计一个大约数字。在国家和党的内部“打老虎”,目标和数字都不易搞清楚;采用限定数字的办法,会使一些单位,一些群众,为了完成任务,而硬找对象,为了完成任务,而搞变相的逼、供、信。这样就会搞得扩大化,搞出冤、假、错案。于是我召开省委会研究,决定县里不搞“三反”,以免控制不了,搞出许多错误来。我们报告中央,中央批准,我们就这样办了。县里和区、乡不搞运动,基层就稳定了。稳定基层,十分重要。基层稳定,大面上就不乱了。“三反”只在上层搞,省委比较容易控制。
湖南省工业厅副厅长陈钧,是上海的工人出身。我一向认为,他为人正派,是个好同志。在“三反”运动中,他被告发为贪污分子,省里决定他离职审查。审查结果证明告发不实,完全是个冤案。本人虽在查清后宣告无罪,但一经离职审查,他就难于回原单位工作了。这给我们的教训是:对政府和党内干部被揭发时,应不忙于令其离职审查。要先进行调查,掌握一定的根据、证据后,再停职,进行审讯,否则就有可能伤害一些无辜的好同志。这对我们的事业是一种损失。
我这时正奉命调离湖南,行前匆匆,未顾上向陈钧同志赔礼道歉。他不能回原职工作,完全由于我们失于慎重,行动轻率的过失。我是书记,首先负这责任;理当面见陈钧,认错、道歉。此事未办,心中颇有不安。到北京后,我曾就此事向中央组织部长安子文说及:过失在我,希望中组部在给陈钧分配工作时,照正常调动处理,将弄错了的所谓“贪污”问题,不存档案,不留痕迹,以免影响他的将来。
许多年以后,在“文化大革命”后期,我被解除监护审查,又从山西回到北京治病时,才打听到:陈钧当时工作分配未受影响,仍在纺织部或轻工部任局长职务。后来他死于“文化大革命”期间。我最后也未能见到他一面,没有表示歉意的机会,至今思及,还感到遗憾。
(五)土地改革
在土地改革政策问题上,我和某些同志有过争论。1950年春,新区土改开始前,刘少奇曾召集华东的饶漱石、江西的陈正人和湖南的我,参加讨论“土改法”,准备写一个土地改革工作报告。会议上,为了如何处理富农的土地问题,我和饶漱石发生了争论。我主张湖南要征收富农多余的土地,饶漱石反对,刘少奇当时未作结论。
我认为,过去康生在土改问题上过“左”,得到一些同志支持,实行了“贫雇农”路线、“搬石头”等等错误作法。那时我在东北,我坚决反对这样做,跟他们争得很激烈。但现在我认为饶漱石右了,因为政策必须从实际情况出发。像湖南这样的地方和那些土地非常集中的地方差别很大。这里大小地主一共也没有多少土地,而贫下中农人数却很多。只靠分地主的土地,解决不了问题,达不到土地改革的目的。所以我对饶漱石说:你主张土改法怎么写,我不管,但湖南必须征收富农的多余的土地,否则,贫雇农就分不到什么土地了。
后来,“”,我们先点。试点结果,发现用“土地法”进行和平土改,不能解决问题。我们就写报告给中央,经中央同意后,采取发动群众斗争的方式,征收富农多余的土地。这样才把湖南的土地改革搞成了。
但我们在土改前的减租、退押中,对中立富农的工作却做得很不够。富农在生产上是个重要力量,不但劳动力强,而且在特种作物的经营上,在城乡贸易的沟通上,都有重要作用。在减租退押时,中立富农对发展生产有好处。就是对待地主,开明的和反动的,大的和小的,也应有区别。这样才能尽量团结大多数。征收富农的多余土地,应特别注意“多余”二字,掌握政策。更不得损害中农的利益,注意把富裕中农与富农界限划清。但我们的干部,在运动中常不免有点“左”的情绪,以致损害了党和群众的关系。不管有什么客观原因,领导者必须清醒地认识这方面的问题。
(六)工业建设
在上述种种紧张的工作中,稍有余力,我们就着力抓工业。原有的工业早已恢复。这时我们决定自筹资金扩建和新建一些工矿企业;提出“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落后到先进”的口号;动员各级都干,量力而行,半年后整顿;有利的继续,不利的就停办。这样,湖南各地多少建立了一点工业基础。
那时,财政尚未完全统上去,省里的工业收入大部分上缴国家,剩下的一点就用来自主经营。省里对财政开支抓得很紧,不搞机关建房,不许任何浪费,把每个可以节省的钱都集中起来,用以投资办工业。
长沙电厂原来只有1200千瓦电力,三年中增加到5000千瓦。又新建了一个机械厂,一个自来水厂。原来的裕湘纱厂只有一万二千纱锭,一年后扩建到四万纱锭。此外还筹建了湘潭纱厂。本来,按我们照原样兴建的办法,一两年即可建成。但这时提倡学习苏联的先进经验,要先做设计、预算,经上面审查批准。这办法当然是科学的,先进的;可是我们的干部都不懂得搞设计这一套,现在实行新法,就得请专家重做设计,湘潭纱厂的建设就推迟了,直到我调走时,仍未建成。此外,我们还自力筹办了资兴煤矿,并为这个矿修建了运输铁路,投资一百余万。在当时看来,就是不小的一笔钱。修建成功后,上交国家统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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