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订说明]红四方面军和二、六军团于一九三六年六月末七月初在甘孜会合。七月五日,二、六军团奉命组成红二方面军。红四方面军和红二方面军会合后从甘孜出发北上是在七月上旬。此时正值夏季,不是秋季。 四方面军与二、六军团会合前,由于中共中央的积极争取并经过朱德、刘伯承等以及四方面军广大指战员对张国焘的分裂主义和南下方针的抵制和斗争,张国焘已经被迫同意北上。两军会合后,红四、红二方面军从甘孜、炉霍、绥靖(今金川)出发,于十月分别到达甘肃会宁、将台堡,实现了第一、二、四方面军的胜利会师。根据上述情况,新注文作了适当修改。 原注说,“张国焘命令红四方面军的前锋部队二万余人,组织西路军”。事实上,根据中央军委的命令,为执行宁夏战役计划,从十月二十四日晚起相继渡过黄河的红四方面军三十军、五军和九军共二万一千余人,当时并未称作西路军。过河以后,在宁夏战役计划未能如期实现,河西部队与河东红军主力被敌军隔断的情况下,中共中央和中央军委才于十一月十一日正式授予河西部队以西路军称号,并成立以陈昌浩为主席、徐向前为副主席的西路军军政委员会,统一指挥该部行动。 原注的“渡黄河向青海西进”一语,应改为“渡黄河西进”,因为五、九、三十军渡河后是向河西走廊一带(甘肃西北部)进发的。 原注说,“西路军一九三六年十二月在战争中受到打击而基本失败”。事实是,西路军从十一月下旬开始至十二月上旬,在凉州、永昌、山丹等地曾同军阀马步芳等部的优势兵力连续战斗,半个多月里毙伤敌六千余人;而西路军自身由于长期孤军奋战,补充无源,虽 然由过河时的两万余人减至一万五千余人,但尚不能说基本失败。西路军是从一九三七年一月中旬开始在高台、临泽、倪家营子等地区与七万余马家军血战中逐步陷于绝境而于同年三月最后失败的。根据这些情况,对原注作了修改。
《校订说明》对原注中存在的一些具体史实问题作了订正,自然是必要的,也是一种贡献。但却否定了两个具有根本性质的历史事实,即否定了原注中指出的张国焘被迫同意北上后“仍然坚持反党,坚持他一贯的退却主义和取消主义”和张国焘违背中央部署,命令红四方军主力二万余人(即五个军中的三个军加四方面军总部西渡,非“一部”所能准确表达的)提前西渡的史实。对前一个史实的“适当修改”,则根本否定了被迫作出北上转移的张国焘长时间内仍拒绝承认中央-、拒绝与中央会合、坚持其向甘西退却的历史;对后一个吏实的“适当修改”,则根本否定了红四方面军主力提前西渡是张国焘畏敌避战、破坏中央关于宁夏战役部署、企图在甘西形成与中央分庭抗礼的独立局面而命令和策划的历史,变成了“奉中央军委指示西渡黄河”。无须讳言,这种“适当修改”是极不适当的,即使对其他一些具体问题作出了一些必要的适当修改,也难以掩盖这种根本原则性的错误。读者会从中引出疑问,修订者是否在为张国焘的错误路线翻案? 《中国共产党历史》的改动是: . “根据中革军委命令,红四方面军第三十军于24日夜渡过黄河;随后,第九军和红四方面军总部及第五军也渡过黄河,准备执行宁夏战役计划。”(1991年版上卷419页)① “西路军广大指战员坚决执行中央命令,不怕牺牲,浴血奋战。虽然毙伤俘敌约2万人,但由于无根据地作依托,又无兵员、物资的补充,孤军作战,在敌众我寡的极端不利的情况下终于遭到失败。” (同上卷421页) 从史实上看,不仅四方面军的九军、五军和四方面军总部的西渡黄河无中革军委命令,就是三十军渡河也无中革军委命令。请我们的党史研究工作者仔细查一查,中革军委发出过要四方面军三十军、九军和四方面军总部及五军在什么时间渡河的命令吗?对于失败的原因说成是“敌众我寡”,缺少关于张国焘路线问题的论述,则是回避了党史的真实的历史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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