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林(1915 一 1940·4·26)
中国人民革命不朽的英烈,中华民族不死的灵魂。
福建省龙溪县人,女。3 岁时随养母到印尼爪哇侨居。1930 年秋,随养母回龙海石码,就读于石码大埕私塾,次年考上厦门集美学校,一年后转集美女中学习。毕业后求学于浙江杭州中学、上海爱国女中和北平民国大学。在校期间,先后参加了集美学校的抗日义勇队和文化宣传队、上海的抗日救国青年团、暑假抗日宣传团和北京的中华民族解放先锋队,积极投身于抗日救亡活动。1936 年,考入北平民国大学政治经济系。这年 12 月12 日,北平学联为抗议国民党政府在上海逮捕救国会“七君子”事件,组织了一次大规模的示威游行,她担任民国大学游行队伍的旗手。不久,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底,响应中共北平市委的号召,奔赴太原,参加山西牺牲救国同盟会举办的国民师范学校军政训练班,接受军事训练,任特委宣传委员兼女子第 11 连党支部书记。主动到抗日最前线工作,任中共山西大同工委宣传委员。日夜不停地在全城奔走,组织学生上街宣传,刷写抗日标语,散发抗日传单,到工人中发展牺盟会员。1937 年 11 月初,她和同志们初步开辟了晋北敌后抗日根据地,并创建了牺盟雁北游击司令部属下的第一支抗日武装——雁北抗日游击队第 7 支队。不久又组织了第 8 支队,任第 8 支队政治部主任。她亲自给支队找营房,筹备支队的后勤供给,带领队员们进行艰苦的军事训练,给队员们上政治课。1938 年 9月,调任晋绥边牺盟工作委员会任宣传委员。牺盟会决定由她负责举办干部培训班。从 9 月至 1940 年初,负责举办了 6 期干训班,培养了 2000 多名抗日工作骨干。1 月,任晋绥边区第 11 行政专员公署秘书主任,不久当选为边区行政公署行政委员会委员。4 月,日伪军集中 1.2 万兵力,对晋绥边区进行“扫荡”。为掩护机关和群众突围,她不顾怀有 3 个月的身孕,率骑兵连勇猛冲杀,将日伪军引开,自己却被围困。26 日,在身负重伤后,仍英勇抗击,毙伤日伪军 6人。被日伪军包围后,她不愿被俘,将最后一发子弹射向了自己,壮烈牺牲,时年 24 岁。
2009年被选为100位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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