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硕勋(1903·2·23~1931·9·5)
中国人民革命不朽的英烈,中华民族不死的灵魂。
四川高县人。192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是我们党早期学生运动领袖人物之一,是党的革命斗争、武装起义杰出领导者。
1921年初,在四川省立第一中学读书,参加学生运动,被选为四川省学生联合会出版组主任。并在俄国十月革命胜利的影响下,建立起社会主义青年团的组织。1922年,到北京弘达学院读书。翌年,在上海大学社会科学系学习。1925年,上海五卅运动爆发,积极投入反帝爱国的斗争,并被选为上海学生联合会代表,不久又当选为全国学生联合会会长并被选为上海反帝大同盟主席。1926年冬来到武汉,担任中共武昌地委组织部长、共青团湖北省委书记。不久被派到国民革命军第四军第二十五师任政治部主任。1927年,参加南昌起义,后随起义部队到广东。在三河坝一役中,和朱德一起成为战役的主要领导者。1928年4月被党中央派到武汉,因被敌人注意旋返上海,改任中共江苏省委秘书长。同年夏秋又到杭州,任中共浙江省委常委、省军委书记,后又任省委代理书记。1929年春再回上海,任中共沪西区区委书记。同年秋任中共江苏省军委书记,和省委书记李维汉一起领导江苏的武装斗争,发动和领导了苏北的农民起义。1930年任中共江南省委(江苏、安徽、浙江和上海市)军委书记。先后担任第十一军第二十五师的党代表兼政治部主任、江苏省委秘书长、浙江省委组织部长、中共江苏省委军委书记等职。1931年5月,到香港工作,担任中共广东省委军委书记。同年7月海南岛的游击队准备召开军事会议,只身赴琼指导工作。但他的行踪为敌特所注意。7月9日,当他乘船到达海口,刚上岸就被敌人逮捕。在狱中,他立场坚定,宁死不屈。1931年9月16日,被押赴刑场,从容就义。
新中国成立以后,朱德在李硕勋遗书题跋中指出 “硕勋同志临死不屈,从容就义,是人民的坚强战士、党的优秀党员。他对革命的功绩,永垂不朽!”2009年9月10日,被评为“100位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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