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激活创建载体,带动群众投入。精神文明建设属上层建筑范畴,搞好精神文明建设必须依托载体。载体建设要充分考虑到这两方面的因素:一是地方经济实力普遍不足,可支配财力极为有限,切不可贪大求洋,超越实际;二是部分参与对象认识上的相对滞后,不少农民受旧的习惯势力影响还很深,观念转变要有一个过程。衡量载体建设是否有实效要突出三个方面:一是能最大限度地吸引多渠道投入;二是尽可能促使群众的参与面更广;三是投入少,见效快,影响大。载体建设中,还要坚决克服各种劳命伤财、不切实际的形式主义。要不断总结各地行之有效的创建形式,丰富载体,形成人人参与、积极向上、因地制宜、共同创建的良好氛围。鼓励企业和社会力量资助科普、教育、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引导和鼓励社会团体和个人依照有关法规,自筹资金、自愿结合、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创办民办教育、民办科技、民办文化等事业。支持农民办“读书社”、“流动书店”,培植“文化大户”。通过各种充满活力的创建载体,带动群众自觉投入,包括投工投劳,促使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并取得实效。永定县公路分局在创建文明单位中,以节省开支、争取创收为主要渠道,带动职工全员参与,仅此近三年筹资300万元投入搞精神文明建设。永定县下洋镇霞村在文明村创建活动中,通过因势利导搞创建,带动全村农户自觉投工投劳,搞农村“五改六通”,实施旧村改造,实现了“道路硬化、路灯亮化、公地绿化、环境净化、心灵美化”的目标。这些事例说明,群众是创建活动的主体,群众中蕴藏着巨大的能量,广大群众的自觉参与是创建活动的不竭动力和最终目的。
4、营造良好环境,吸引外资投入。要按照“三个有利于”和“三个代表”的要求,充分发挥老区、侨区以及其它方面的优势,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吸引外来资金、社会资金和民间闲散资金,有条件的地方可成立精神文明建设基金会,争取社会各界支持发展各项精神文明建设事业。要巩固“三胞”捐资教育、卫生事业的成果,并不断拓宽领域,增加总量。引导外资投向城市建设,并通过经营城市,增加投入。
(三)监督机制要融入投入体系的各个环节之中,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完善的监督机制是保证把有限的建设资金使用好的重要手段。精神文明建设的各项投入,都必须依靠强有力的监督,以确保其收到实效。要加强财政、审计等职能部门的监督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舆论的民主监督。发现弄虚作假、假公济私、贪赃枉法的要从严惩处。这些监督必须突出三个环节:(1)监督投入总量。各级计划和财政部门编制计划预算时,要把精神文明建设支出与经济建设支出摆在协调发展的位置上,不能片面地把精神文明建设看作非生产性项目。不能要求精神文明建设事业和社会发展事业自己解决经费问题,对已经形成的缺额资金要拿出解决办法。要坚决制止挪用、挤占教育等专项经费的错误做法。(2)监督投入方向。在目前财政困难的情况下,政府应着重关注三个问题:一是有些重点事业投入不足,该花的钱不花;二是有些方面投入不够合理,不该花的钱乱花;三是经费来源单一,只靠“吃”国家,“蛋糕”难切。在投入问题上,应当抓住如何分配与如何支配两个重要方面。(3)监督投入实效。用好、管好每一笔资金,办好每一个项目,积少成多,其效益也是很可观的。如果部门不协调,市民不珍惜,投入再多也没用。要加强投入项目的财务管理,减少国有资产的流失。城市规划建设要条块结合,与相关部门配套同步进行,一步到位,避免建了拆、拆了建的浪费现象的发生。要注意防止投资建设的盲目性、无效性,不该投的坚决不投。从而保证投入科学合理,运作客观实在,产出效益明显,精神文明建设快速健康协调发展。
(该文曾获省第七次精神文明建设理论研讨会论文评比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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