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定期和不定期对各旧址开展安全检查是我馆做好旧址文物保护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保卫科每周检查一次,馆安全领导小组每月检查一次,重大节日进行全面彻底检查。建立了检查登记制度,检查情况逐项纪录,发现隐患,及时整改,需当场解决的问题,当场解决。解决不了的,及时上报并要求解决。对于各旧址点展出的重要文物,我馆采取临时布展、展后即收的办法,确保文物安全。
五、充分发挥保卫部门的职能作用
1987年我馆设立了保卫科,配备二名专职保卫干部。馆里想方设法为他们创造条件,改善环境,促进了保卫人员工作积极性。他们对工作敢抓敢管,不怕得罪人,对发生的各类治安问题,尽量利用自身力量进行查处。我馆安全保卫工作先后受到各级领导的表彰,多次被评为省文物安全先进单位和地区文物保护先进单位、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省文物保护先进集体。 通过以上措施的制定与落实,新四军军部旧址纪念馆多年来,在上级主管部门重视与全馆职工的努力下,没有发生过一起火灾和重大失责事故,多次受到上级有关部门的表彰,为旧址的保护、开放、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与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