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稿,都需要交代时间。可以这样说,在几乎所有的新闻稿件中,都有一个时间问题。时间运用得不恰当,还会造成稿件的失实。这绝不是危言耸听。在这点上,我是有过深刻教训的。
有一年12月份,我采写一个部队施工生产的稿件,里面使用了2月份完成施工产量的数字。没想到,这篇稿子到第二年2月底才发表出来。见报时,头一年的2月变成了当年的2月。而这两年2月份完成的施工产量相差很大。见报这天,我接到这个部队十多个电话,都抱怨我弄错了数字。有位领导还严厉批评我作风不扎实,不注意调查研究,把我弄得很狼狈。
这事,对我触动很大。吃一堑,长一智。后来,我格外注意稿件中的时间问题,尤其注意时间代名词的运用,如“今天”、“昨天”、“本月”、“上月”、“今年”、“去年’等,特别是当年终和月底的时候,稿件如果不能按预定计划见报,运用这种时间代词很容易造成时间错误。因此,在一般情况下要写具体日期。哪一年,哪一月,哪一天,都要一清二楚。
另外,写稿时参考旧资料,必须特别注意资料中的日期及有关事实,避免报道失实,如“最近”、“不久前”以及类似5月1日以后稿件中还保留“迎接五一”字样等问题。还要避免运用一些交代不够清楚的时间概念。如“上月以前”、“前年以后”等。
书面语中,年份一般不要简写。1951年2月《中共中央关于纠正电报、报告、指示、决定等文字缺点的指示》规定:“年份概用全数,不得省略。例如,‘一九五一年’,不得写成‘五一年’。”现在,年份一般都用阿拉伯数字表示,例如,“2010年”不能写成“10年”。近年流行的年份简写法“ ’99年”,是从英文出版物引进的,一般限于某项活动标题式的名称中使用,如:“ ’99全国足球比赛”,“我公司 ’99出口较多”都属于不当的用法。年月日之间,一般写作“1999年11月16日”,不提倡使用“1999.11.16”以及类似的写法。
月日在专项名词中的用法。月、日之间,如果涉及一月、十一月、十二月,应加“·”,再外加引号,以避免歧义,如“一二·九”运动、“一·一七”批示。事件或文件等的月日简称,如果知名度大,可不加引号和“·”,如:五一国际劳动节、十一国庆节、七一讲话、五三一讲话等用法都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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