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的运用,也是我们写稿所必须注意的。因为这是经常遇到的问题,无论哪一篇新闻里,都会有不少名称,如人名、地名、职务名等。如果写稿不注意名称的运用,往往会造成一些混乱。过去,我在人名、地名和一些专用术语上都出现过一些差错。后来,我根据自己和他人的经验,注意了名称的运用,差错几乎没有了。
运用名称,要注意以下几点:
1.同一名称在一篇或数篇连续报道中出现不止一次时,要注意防止前后不统一。
2.书写人的姓名,要注意同音或近音字,如不要把“程”写成“陈”、“张”写成“章”;要注意形状相似的字,“冼”不能写成“洗”;名字的前后字不能颠倒;要注意性别,“他”和“她”不能混淆。
3.职名不能弄错。人名常和职务、称号、身份等连在一起的,所以也要注意这些东西。对人的职务名称,要注意是正职还是副职。因为有些人在介绍领导时,常喜欢把“副”字去掉,把“副队长”叫“队长”、“副处长”叫“处长”;几个人名同时出现,不要张冠李戴,要严肃对待荣誉称号,不要把某地的劳动模范说成全国劳动模范,或者把只发表过一些文章、唱过一些歌曲、演过一些戏剧的并有些名气的人,随便加上“作家”、“歌唱家”、“表演艺术家”的头衔。对只是代理某项职务的人,不要随便“任命”为正式的,对少数民族人物,注意不要写错他们的民族名称。
4.要注意名称的变动。人的职务、地名等经常有变动,因此运用资料时要特别注意。例如,已经撤销或改变名称的单位,新闻中要及时地跟着改变过来。在必须使用原名时,应在名称前加“原”字。
5.要写准组织机构名称。有些机构名称很容易混淆,如“学会”、“协会”,还有的冠上“中华全国”几个字,如“中华全国总工会”;有的却只冠“中国”两字,如“中国纺织工会”,使用时,要格外注意。
6.凡外国国名和外国重要的常见的地名、人名、报刊等译名,均应以新华社的译名为准。
7.运用军事术语、工程术语以及其他一些专用术语时,要准确理解它的含义,特别是一些相类似的术语,一定要区别清楚,避免用错。使人难以弄懂的术语能不用的最好不用。
8.有些名词是规定不用的,应注意避免。例如:“礼拜”是宗教用语,应该用“星期”;“洋灰”、“洋钉”、“洋锹”等带“洋”字的叫法含有殖民地性质,不宜沿用,应改为“水泥”、“铁钉”、“铁锹”等;长度中的“公尺”、“公分”、“公厘”等,应改作“米”、“厘米”、“毫米”;重量中的“公分”,应改为“克”;容积中的“公升”,应改为“升”。
9.交代不清的名称应避免。例如:稿件中第一次出现的县、乡地名等名称前面应冠以所属省、县名,如“灌南县”应写成“江苏省灌南县”;“组织上”、“领导上”、“上级”、“群众”等名词是集合名词,只能在泛指的情况下运用;“中小学教师”,不能说某一个人是“中小学教师”,应说清是中学教师还是小学教师。
10.各种名称在稿件中第一次出现时应尽量用全名,如果名字太长需要在标题上或文内用简称,那也要按照一般习惯用法写,不要随便生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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