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护人席上的两位律师聚精会神地倾听着检察员的指控、审判员的讯问,倾听并记录着被告人的供述。这时他们小声互相商量起来:吴法宪该不该对“两个一切”的反革命后果负责,关键是他为什么提出“两个一切”和当时是否知道这种后果,对此需要问一问吴法宪,经商定由周亨元律师发问。得到审判长许可后,周律师问吴法宪:“你把空军大权交给林立果提出‘两个一切’要求下级执行,是怎么考虑的?林立果利用你给的特权,进行了许多反革命活动,你知道不知道?”吴法宪回答说:“我当时相信林彪,我死心塌地跟着林彪。我当空军司令也是林彪提出来的,所以林彪叫我怎么干,我就怎么干。提出让林立果在空军‘指挥一切,调动一切’,是为了讨好林彪。但是……他们搞的那些事情,我确实不知道;当时没有想到造成这样严重的后果。不管怎样,我拥护起诉书,拥护审判,拥护判决。”
检察员孙树峰听到吴法宪说,他没有想到向林立果交权之后的严重后果,立即发言予以批驳,指出这是在推卸责任。最后问吴法宪:知不知道1976年9月12日晚256号飞机调动和林立果组织特种部队等事实?吴法宪简短回答:“不知道,我把权交光了。”
法庭调查至此,审判长伍修权宣布:通过今天的事实调查和宣读出示的证据及证人的证言,说明被告人吴法宪追随林彪、叶群,支持、纵容林立果,给了他在空军‘调动一切,指挥一切’的特权。林立果利用他在空军的地位和特权,伙同周宇驰、王飞等人组成了“联合舰队”,进行了大量反革命活动。这个“联合舰队”成为林彪反革命集团谋害毛主席、策动反革命武装政变的骨干力量。吴法宪提出“两个一切”所造成的后果,事实是清楚的,证据是充分的,本法庭对这个犯罪事实调查完毕。审判长遂即命令法警押解吴法宪出庭,然后宣布休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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