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江腾蛟 法庭调查
1980年11月25日下午,第二审判庭第一次审问江腾蛟。 出庭审判人员:庭长江华、副庭长兼第二审判庭审判长伍修权、副庭长黄玉昆和审判员14人。
出庭公诉人:厅长黄火青、副厅长喻屏、史进前和检察员11人。
出庭辩护人:律师王舜华,周奎正。 审判长伍修权主持审判活动。
审判长宣布:“今天由审判员高斌、任成宏对被告人江腾蛟进行庭审调查。”
审判员高斌宣布:今天本庭调查起诉书第40条指控江腾蛟参加林立果在上海召开秘密会议的犯罪事实。
审判员问:“你什么时候和林彪认识的?”
江腾蛟答:“1965年春天。”
审判员问:“林彪、叶群什么时候把林立果、林立衡送到你那里保护起来的?”
江腾蛟答:“1966年11月初送到我那里的,1967年2月8日送回去的。”
审判员问:“林立果向你讲过什么?”
江腾蛟答:“他讲‘有个考虑,考虑让你当空军司令员’。”
审判员问:“你对这个问题是怎么认识的?”
江腾蛟答:“我当然认为他是传达林彪的意图。”
审判员问:“你在上海参加林立果召开的什么会议?”
江腾蛟答:“1971年3月31日开了一个所谓‘三国四方’会议嘛,我参加了。”
审判员问:“有哪些人参加?会议讨论些什么问题?”
江腾蛟答:“会议有林立果,有我,有王维国、陈励耘,加起来4个人。林讲了南京以周建平为头,上海以王维国为头,杭州以陈励耘为头。要我进行三点联系、配合,协同作战。”
法庭宣读陈励耘1980年2月14日的证词:“林说,‘庐山会议都是几个老总,指黄、吴、李、邱搞坏的,丘八斗不过秀才……现在的斗争就是争夺接班人的斗争’。然后,林立果说,‘接班人的斗争,就是争夺领导权的斗争。上海有王政委,杭州有陈政委,我们很放心。’最后他对江说,你‘负总责。’”
宣读后,接着法庭出示、投影《“571工程”纪要》原件影印件,法庭工作人员说明:1970年3月21日,林立果同联合舰队的主要成员周宇驰、于新野以及李伟信,在上海制订了反革命武装政变计划《“571工程”纪要》。纪要记载,江腾蛟是林彪发动反革命武装政变“指挥班子”的成员。“571”是林立果根据武装起义几个字的谐音而把这个计划定名为《“571工程”纪要》。
投影内容说明后,审判员问江腾蛟:“你听清楚了没有?”
江腾蛟答:“听清楚了。” 接着,法庭传李伟信到庭作证。
作证后,公诉人检察员沈家良问江腾蛟:“你说你们开的这个会议是个什么性质的会?”
江腾蛟答:“当然是个反革命性质的会议。”
辩护律师王舜华向李伟信提问:“林立果炮制《“571工程”纪要》的时候,哪些人参加了会议?”
李伟信答:“那次会议就4个人。”
律师问:“里面有没有江腾蛟?”李伟信答:“没有。”
李伟信退庭后,审判员任成宏问被告人江腾蛟:“上海秘密会议之后,你又搞了哪些阴谋活动?”
江腾蛟答:“搞了很多阴谋活动……第一件事就是同王维国按照‘三国四方’会议的那个精神布置了上海空四军工作……”
在江腾蛟供述如何具体布置上海空四军工作后,法庭宣读了原空四军军务处长蒋国璋1980年7月23日证词和原空四军组织处长袭著显1980年7月22日证词。
证词宣读后,公诉人特别检察厅厅长黄火青问江腾蛟:“刚才讲的‘三国四方’会议,是在《“571工程”纪要》制定以后召开的,而且李伟信交待里头有个形势分析……你这个讲话……没有说是不是跟这个形势有什么结合,到底跟这个形势有什么结合没有?”
江腾蛟答:“《“571工程”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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