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姚文元辩护后,辩护律师韩学章发言,为被告人姚文元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辩护:
“本案是一个反革命集团案件。在确定反革命集团中的各个犯罪人的刑事责任时,既要把反革命集团的主犯和从犯加以区别,又要把各主犯之间在反革命集团中所处地位和所起的作用加以区别。江青是这个反革命集团的为首者,被告人姚文元是这个反革命集团的主犯之一。需要指出的是,被告人姚文元的某些犯罪活动,是在江青指使下实施的。例如,特别检察厅起诉书第10条指控江青、张春桥、姚文元、王洪文曾密谋策划,由王洪文到长沙向毛主席诬陷周总理、邓小平等搞篡权活动,阻挠邓小平出任第一副总理。1980年11月26日法庭调查时,被告人王洪文供述:江青召集张春桥、姚文元、王洪文去钓鱼台一起密谋,并提出要王洪文去长沙向毛主席诬陷周总理和邓小平同志。11月26日王海容、唐闻生出庭作证时也说:江青于1974年10月18日白天和晚上两次找她们到钓鱼台,要她们陪外宾到长沙时,把江青等人诬陷周总理、邓小平的话转达给毛主席。由此可以看出,当时召集张春桥、姚文元、王洪文到钓鱼台密谋策划的是江青;决定要王洪文到长沙向毛主席诬告的也是江青;要王海容和唐闻生再次到长沙转告的还是江青。因此,很明显,在这一犯罪活动中,江青应负主要责任,被告人姚文元是密谋参与者之一。在密谋中,姚文元曾说过‘大有庐山会议味道’。当然要负一定罪责。但是,同江青比较起来,毕竟是有着重要区别的。根据罪与刑相适应的原则,希望法庭在量刑时予以考虑。
特别检察厅起诉书指控张春桥、姚文元、王洪文犯有策动上海武装叛乱的罪行。起诉书第46条指控被告人姚文元于1976年5月7日,在北京对上海写作组成员陈冀德说:‘文化大革命是暴力,天安门事件是暴力,将来的斗争也还是暴力解决问题’。陈冀德回上海后向马天水、徐景贤等人作了传达,因而起诉书认定,这是为上海武装叛乱进行舆论准备。起诉书的这一指控,我们认为是不能成立的。我们查阅了1980年8月29日陈冀德写的证据材料,情况是这样的:1976年5月7日,陈冀德向被告人姚文元汇报他在济南参加鲁迅著作注释出版工作座谈会的情况后,在谈到天安门事件时,被告人姚文元曾讲过上述起诉书引用的这一句话。被告人的这一句话说明什么问题呢?他说文化大革命是暴力,天安门事件是暴力,将来的斗争也还是暴力解决问题。他的这句话反映了他当时的思想认识。请法庭注意,被告人姚文元讲这句话是在1976年5月,正是“四人帮”猖狂一时,得意忘形的时候,在那个时候,被告人姚文元没有预料到在1976年10月他们将被覆灭,他也难以预料到那时他们要在上海策动武装叛乱。因此,被告人的这个讲话,与后来的上海武装叛乱不能认为有必然的因果关系。为了说明这个问题,我们还想引用一个重要事实,请法庭考虑,那就是被告人姚文元与陈冀德谈话时说:‘不要记。’这就说明被告人姚文元的这句话不能证明与以后的上海武装叛乱有直接的关系。
关于策动上海武装叛乱问题,根据1980年12月13日法庭调查中出示的证据和证人的证言,已经证明张春桥、王洪文是上海武装叛乱的策动者。早在1967年7月,张春桥就指使王洪文等在上海建立由他们控制的武装力量,张春桥提出,‘以枪杆子保卫笔杆子革命’,1976年2月,王洪文说:‘上海民兵是我和春桥搞起来的’,‘我是抓住不放的,你们可给我抓好’。王洪文1976年9月23日在电话中对王秀珍说:‘你们要提高警惕,斗争并未结束,党内资产阶级是不会甘心失败的。’法庭调查时,徐景贤供认,‘四人帮”覆灭的前夕,1976年9月28日张春桥向马天水、徐景贤、王秀珍等人下达指令,说上海要‘经受大考验’,‘要打仗’。于是‘四人帮’一垮台,徐景贤、王秀珍等人按照张春桥、王洪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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