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日前通过的《辽宁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删除了“不鼓励未成年人实施与自身能力不相符的见义勇为行为”的规定,修改为“鼓励采取合法、适当、有效的方式进行见义勇为”。(人民日报8月5日)
看到这样的消息,不免为辽宁省的实事求是叫好!时下,我们经常有一些不靠谱的错误观念,似乎绕着走、躲过去,反倒了成了一些人的自我保护意识,素不知这样做反而伤害了相关群体,导致好人不能做,做了好事反而被批评的尴尬和无奈!
其次,要实现见义勇为更要知道见义智为。不管是中小学生,还是成人,都要懂得这个道理。特别是中小学生,往往急中无智,甚至盲目蛮干,带来严重后果。象对落水者见义勇为时,要带着一根棍子就比较安全;遇到触电情况时要关闸刀和用木棍挑开电线,才能保证安全;遇到一些中暑、心脏病等疾病发生时都有科学的应对方式,盲目乱动,适得其反。因此,作为学校,对这些自我保护的常识要作为基本行为准则,年年讲、天天讲,让孩子们牢记在心。特别是遇到坏人侵袭时,要借助于地形、树林、黑暗和人气,机智逃脱,再行追讨。看到孩子集团式溺水身亡的惨剧,不免让人伤心,这里明显存在救人方式不对的问题,把大家一起拉下去了。
老师应为人师表而不是做贱。由于老师对孩子伤害的案件越曝越多,教育系统不仅要反思,而且要对老师资格进行好好的审查,一个连学生都敢伤害的老师,还能继续在教育岗位上吗?特别是当前针对教育产业化,一切为了钱的教育状况,应当进行拷问,如何能够重新走上免费教育,使得人才能够脱颖而出,从而实现钱学森的梦想!中国一旦掉进了钱的陷阱,那是十分危险的!教育一旦被钱奴役,对未来是毁灭性的打击,更不谈不上强国富民了。
时下,我们处在新的发展时期,我们只有看清问题,深化改革,调整创新,去掉不足,走好正道,真正地做到富国惠民,造就空前团结,实现伟大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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