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一切抗日阶级和阶层的利益,必须以保护抗日人民,改良工农生活,为其基本出发点。同时,“三三制”政权作为统一战线性质的政权,作为几个革命阶级的联合专政,共产党必须靠政策、靠真理争取优势,掌握领导权,以保证“三三制”政权的新民主主义性质。“三三制”政权的理论和实践,在人民民主专政理论的形成发展中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邓小平把“三三制”政权称为“敌后抗战的最好政权形式”,“是将来新民主主义共和国所应采取的政权形式”。毛泽东则明确提出,“三三制”政权的模型推广到全国,“那时全国就成了新民主主义的共和国”。
5.2.联合政府:抗日战争后期,由于国民党坚持一党专政的独裁统治,国民党在经济、政治、军事等方面陷入了严重危机,使得大后方人民民主运动走向高潮,中国共产党适时地提出了废止国民党一党专政,建立民主联合政府的号召。1945年4月,毛泽东在中共七大所作的《论联合政府》的政治报告中,阐述了建立联合政府的一般纲领和具体纲领。毛泽东指出,作为一般纲领,作为战略目标,就是在彻底打败日本侵略者之后,实行工人阶级领导的,联合一切民主阶级的统一战线的国家制度,即“新民主主义的国家制度”;作为具体纲领,作为当前的行动口号,是经过各党各派和无党无派代表人物的协议,成立临时的联合政府,将来再经过自由的无拘束的选举,召开国民大会,成立正式的联合政府。抗战胜利后,经过1946年1月的政治协商会议,国民党、共产党和中间党派就制定宪法的原则和改组政府的方案等达成了协议。按照政协协议,将组成由国民党、共产党、中间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组成的联合政府。这样的联合政府是中共七大制定的具体纲领的体现,它与中国共产党的新民主主义的一般纲领“还有很长的距离,但如照政协做下去,则是向新民主主义的方向发展”。然而,由于国民党方面最终撕毁政协协议,发动反人民的内战,这样的联合政府未能组织起来。中国共产党便领导全国人民以革命战争推翻国民党反动统治,争取建立没有反动分子参加的民主联合政府。
5.3.人民民主专政:1948年12月,毛泽东在《将革命进行到底》一文中,第一次公开使用“人民民主专政”的概念。他讲:如果要使革命进行到底,那就是用革命的方法,消灭一切反动势力,“在全国范围内推翻国民党的反动统治,全国范围内建立无产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主体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共和国。”1949年3月,毛泽东在中共七届二中全会上再一次明确提出,要建立和巩固“无产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1949年6月,毛泽东发表了《论人民民主专政》一文。在这篇文章中,毛泽东运用辩证唯物主义观点,根据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国家学说,总结了近代以来中国革命的历史经验,阐明了建立人民民主专政国家的历史必然性,论述了人民民主专政的一系列根本问题。他指出:“总结我们的经验,集中到—点,就是工人阶级(经过共产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这就是我们的公式,这就是我们的主要经验,这就是我们的主要纲领。”这篇文章的发表,标志着人民民主专政理论已经完全形成。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新民主主义即人民民主主义的国家,实行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团结各民主阶级和国内各民族的人民民主专政。”这就用国家根本大法的方式,确立了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根本国家制度,是新中国的国体。
5.4.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组织形式即政体问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最高权力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这是因为:第一,这个制度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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