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恩格斯极为重视作为实践主体的人的需要,终生都在探索实现人的需要的现实路径。
在《莱茵报》时期,马克思从贫苦劳动群众的现实遭遇出发,着力捍卫他们的正当需要。在《关于林木盗窃法的辩论》一文中,他抨击了普鲁士政府将农民在森林捡拾枯枝归为盗窃这一不合理判决,并公开为贫苦劳动群众进行辩护,明确指出,贫苦劳动群众“不仅感觉到有满足自然需要的欲望,而且同样也感到有满足自己正当欲望的需要”。
马克思把人的需要的实现看作人的本质力量的表现和确证。他认为,人是对象性的存在物,而对象性的存在物的特点是在自身之外必须有对象,这些对象是“我的存在和实现我的本质所必需的”,因而“是表现和确证他的本质力量所不可缺少的、重要的对象”。马克思肯定人的需要,认为正是人的需要确证了人的存在和生命力量。
1845年,马克思恩格斯合作撰写《德意志意识形态》,认为考察历史的前提首先是“现实的个人”,并从“现实的个人”的物质生产活动来理解人的需要,明确提出了“他们的需要即他们的本性”。基于这一前提,马克思恩格斯分析了人类历史展开的五种原初历史关系,分别是生产物质生活本身、满足新的需要的再生产、人口繁殖、社会关系的生产和精神生产。
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生产”和“需要”是人类历史不可或缺的关键因素,二者共同推动着人类文明的进步,而人们的需要则是人们进行物质生产的重要动因,“人们之间一开始就有一种物质的联系。这种联系是由需要和生产方式决定的,它和人本身有同样长久的历史;这种联系不断采取新的形式,因而就表现为‘历史’”。正是因为人的需要才有人的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活动,也才有历史的发展和延续。
1848年,《共产党宣言》发表。马克思恩格斯对人的需要进行了大胆设想,指出在共产主义社会,无产阶级的队伍将越来越壮大,无产阶级的自由解放和人的全面发展的需要终将得以实现,“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
马克思恩格斯还把对人的需要的认识深入到现实的经济生活之中,阐释了“需要”和“生产”之间密不可分的联系。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马克思指出人的需要推动着生产的进行,“没有需要,就没有生产”。另一方面,一定的物质生产也驱动着人的需要的提升,“生产通过它起初当做对象生产出来的产品在消费者身上引起需要”。
马克思恩格斯认为,人的需要具有社会历史性。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强调,“所谓必不可少的需要的范围,和满足这些需要的方式一样,本身是历史的产物,因此多半取决于一个国家的文化水平”。恩格斯在《论住宅问题》中也指出,“每个人都有充分的闲暇时间去获得历史上遗留下来的文化——科学、艺术、社交方式等等——中一切真正有价值的东西”。
纵观马克思恩格斯著作,他们对人的需要的思考,总是立足于一定的社会现实和社会历史之中,是历史唯物主义的需要观;同时也是一种群众立场的需要观,是围绕着人的生存需要、发展需要及其他需要展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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