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严格依法,不能迁就舆论
人物周刊:刑法是应用法学,经常引发公众的广泛关注和评论。司法实践过程中,舆论、民意与业界、学界的观点往往会有分歧,网络兴起后这种现象愈发突出。作为法学家,您怎么看这个问题?
马克昌:我赞成舆论对一切案子发表意见。从法官角度来说,的确应当尊重民意。但尊重是一回事,是不是听是另外一回事。归根结底还是要依法:民意讲得对的、符合法律的,当然要吸收,要采纳;民意不符合法律,那你就要敢顶,还是严格依法来处理。
人物周刊:您对邓玉娇案的表态,遭来了骂名。您说过,如果认定邓玉娇无罪,就是将法律置之度外,并支持法院判定邓玉娇防卫过当、“有罪免处”的刑事判决。媒体报道这些观点后,不少人说您“奉旨说话”、“晚节不保”。
马克昌:我平时不上网,看不到这些评论,但是后来有不少人向我转述。不过,我了解到,法律界人士还是普遍支持法院的判决,支持我的观点。从一个法学家的观点来看呢,应当说,法院还是受到了舆论的影响,判得轻了,判徒刑缓刑更适合她的情况。
人物周刊:您的意思是舆论其实已经干预了司法。
马克昌:我刚才说了,在我看来舆论和司法是两回事。这牵涉到敢不敢严格依法执行。你严格依法判决会挨骂的,还会受到一些制裁。这要看法官后边的领导敢不敢正确对待。如果能正确对待,而不迁就民意,就能真正树立我们国家法制的权威。
人物周刊:但我们的法制的确存在不健全的地方。
马克昌:是的,这个事情本身就是不健全的表现。因此,我该说的话还是要说,你爱骂就骂吧,我能够理解。为什么我能够理解?因为现在社会矛盾太突出了,老百姓有太多不满,有些就发泄到案子上了。他们觉得你赞成官方的判决就是跟官方一个鼻孔出气,所以他骂你。从这个角度说,我能够理解他们。所以法学家要有正确的态度,司法人员要有正确的态度,关键是官方要有正确的态度。有些事情,不应当一味地被舆论引导。这是我的基本观点。
人物周刊:您觉得官方的态度特别重要?
马克昌:法学家的力量是有限的,这些案子的判决不一定是当地法院的哪个法官所决定的,可能还是由当局来决定的。要敢于面对批评、依法办事,然后再解释。不应当采取迁就的态度,你越迁就越出问题,法制永远都健全不了。可以给大家说清楚嘛:你们是要法治呢,还是要让舆论审判胜利呢?如果舆论审判胜利了,将来是什么后果?
人物周刊:您会有判断失误的时候吗?
马克昌:当然。有时是因为证据不是真实的,跟着做出错误的判断、错误的结论。所以,必须保证一切都是真实的。
人物周刊:您对中国目前的刑法,从立法到司法,有何期待?
马克昌:我们的刑法应从“国家刑法”转变为“市民刑法”,从强调国家权威转向强调保障公民人权——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可判可不判的不判,可杀可不杀的不杀。
(部分内容参考马克昌主编《刑法学》、《中国刑法学》、《特别辩护——为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主犯辩护纪实》等书。感谢武汉大学法学院刘文戈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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