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烈士褒扬条例》于202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中华英烈褒扬事业促进会作为国家层面唯一从事英烈褒扬事业促进工作的全国性、联合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如何把《条例》贯彻落实到英烈促进会的具体工作中,推动中华英烈褒扬事业促进工作高质量发展,1月12日,中华英烈褒扬事业促进会在上海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组织召开座谈会进行了学习研讨。
部分参会人员合影
英烈促进会会长李中水,常务副会长刘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原副主任何晔晖,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社会和法治委员会原驻会副主任顾伯平,中国侨联顾问(原副主席)乔卫等特邀专家,英烈促进会副秘书长田霞,烈士纪念设施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上海市龙华烈士陵园(龙华烈士纪念馆、上海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党委书记左大鹏,英烈促进会法律事务工作委员会执行主任、北京谦君律师事务所主任武丽君,英烈促进会理事、“薪火”红色宣讲团导师、陈士榘上将之子陈人康,“薪火”红色宣讲团导师、黄公略外孙张忠,“第28届中国青年五四奖章”、“全国最美拥军人物”孙嘉怿,南京市雨花台烈士陵园管理局宣传策划处媒体中心主任高翱,英烈促进会相关成员及单位代表20余人参加了此次学习座谈。
座谈会紧紧围绕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充分发挥英烈促进会职能作用,落实好《条例》,推动中华英烈褒扬事业高质量发展主题,首先对《条例》新修订内容再次进行了重点学习。大家认为,要切实贯彻好条例,必须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李中水会长在学习座谈中强调,这一重要法规的修订,不仅是对烈士褒扬工作的全面规范,更是对烈士精神的时代传承和崇高致敬。新条例从工作原则到具体措施,都体现了国家对烈士褒扬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深切关怀,进一步明确了烈士褒扬工作的根本遵循,为弘扬烈士精神、传承红色基因提供了制度保障,是确保烈士褒扬工作正确方向的根本保证。英烈促进会要立足自身定位,对标对表《条例》规定,切实把握好工作的切入点、着力点,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中华英烈褒扬事业,努力营造崇尚英雄、关爱烈属的浓厚社会氛围。
与会同志围绕《条例》中关于维护烈士尊严荣誉、保障烈士遗属合法权益、烈士事迹和精神的宣传弘扬、优待帮扶烈士遗属、鼓励支持社会力量为烈士褒扬和烈士遗属抚恤优待提供捐助、祭扫纪念、遗物史料利用宣传教育、烈士遗骸和遗物的保护利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等内容,结合各自工作实践,交流经验,畅谈认识,研讨措施。大家深感英烈褒扬事业促进工作任重道远、大有可为。
烈士纪念设施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上海市龙华烈士陵园(龙华烈士纪念馆、上海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党委书记左大鹏分享了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管理与利用方面的工作经验。
“新修订《条例》的颁布实施进一步明确了保障烈士遗属合法权益,英烈促进会法律事务工作委员会要运用法律的专业经验,为需要帮扶的烈属开展公益诉讼服务。”英烈促进会法律事务工作委员会执行主任武丽君在交流发言中表示。
“第28届中国青年五四奖章”,“全国最美拥军人物”孙嘉怿分享了为烈士寻亲工作的心路历程,并希望动员更多的社会力量加入英烈褒扬事业的行列。
与会人员还参观上海市龙华烈士纪念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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