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闽西革命根据地是毛泽东率领红四军继井冈山之后开创的又一块农村根据地,在这里曾先后建立了溪南区苏维埃政府、闽西苏维埃政府、福建省苏维埃政府。在基层建设的实践中积累了宝贵的丰富的经验,对于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建立发挥了极大的作用,作出了重要的贡献。
[关键词]闽西苏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作用;贡献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以毛泽东为代表的共产党人,领导闽西人民勇于开拓,在闽西这块红土地上,先后成立了溪南区苏维埃政府、闽西苏维埃政府、福建省苏维埃政府。闽西苏区成功的执政实践,是中央苏区政权建设的一个重要开端,对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政权建设产生重大影响并起到重要的作用,对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建立作出了重要贡献。
一、闽西苏区民主建政的探索和尝试,对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政权建设具有奠基作用和借鉴意义。
1928年6月,永定暴动后,永定成立了闽西第一个苏维埃政权——溪南区苏维埃政府;1930年3月18日,闽西第一次工农兵代表大会在龙岩召开,成立了闽西苏维埃政府,建立了经济、财政等八个委员会,而后龙岩、上杭、武平、永定、连城、长汀、汀连、饶和埔、宁化等县和汀州市苏维埃政府成立。1932年3月18日福建省第一次工农兵代表大会在汀州召开,成立了福建省苏维埃政府。在苏维埃政权建设中,苏维埃政府领导人民建立了民主制度,在闽西苏区进行了民主政治的最先尝试。
闽西苏维埃的民主执政,最重要的体现是建立起让广大受压迫、受剥削的民众享有民主权利的制度,使苏维埃政权之下的人民群众,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闽西苏维埃政府的性质是工农民主的政府,人民群众在这个政权组织系统中,实行真正的选举制度,选出能代表自己的意愿,代表工农利益的代表。通过民主选举,苏区民众选出了自己可信赖的代表参加政权管理,使苏维埃政权更加为广大工农民众所拥戴,更得民心。同时,通过各级代表会议制度,吸收工农群众参加政权并管理自己的事务。苏维埃经常召开群众会议或代表会议,“有很多工人、贫农以至妇女参加苏维埃代表会与委员会”。在苏维埃区域内,农民许多事情都是靠着开群众大会解决的。如在分田运动中,具体做法与步骤首先都是召开群众动员大会,讲清分田意义与政策,使广大农民在理解分田政策的情况下,积极参与分田。同时由群众大会民主选出办事公道的土地委员,以贫农为骨干,成立有中农参加的分田委员会。由群众自己提出分田的标准与方法,使分田结果符合广大农民的意愿。“即使有什么争端,仍是开群众大会解决。不但一乡的事这么办,一区的事,一县的事也这样办。” 破天荒的政治参与使广大贫苦农民清醒认识到苏维埃政权是工农的政权,从昏睡的政治蒙味中觉悟过来,确立了当家作主的政治意识。
闽西苏区实行的代表会议制度,是苏区政权建设的新探索。通过各级代表会议制度,吸收工农群众参加政权并管理自己的事务,极大地增强了苏区人民的民主意识,促进了各级政策法令的贯彻执行,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政权建设奠定了初步的基础。工农兵代表会议制度的实施,加强了各级政府与群众的密切联系。毛泽东高度赞扬这一制度,在全国“二苏大”的工作报告中指出:“苏维埃依靠这一制度,同广大民众结合起来,他就使苏维埃成为最能发扬民众创造力的机关;使苏维埃成为最能动员民众以适应国内战争适应革命建设的机关,这也是历史上无论什么政府所做不到的”。
闽西苏维埃政府民主执政的实践,有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恽代英曾指出,在初成立苏维埃的地方,民主政治还不够发展,每开会多是几个领袖发言,农民只是在台下点头或鼓噪,表示赞成与否,而且多半是赞成领袖提出的意见,妇女发言多半不受人重视。但在苏维埃成立稍久的地方,民主政治就要进步的多。“农民渐次能发表意见,他们已经实行撤回不称职的上级苏维埃代表,妇女在苏维埃中间的地位亦日益抬高。”
二、闽西苏区创建苏维埃法律体系的实践,奠定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法律体系的基础。
1928年8月,在永定成立的溪南区苏维埃政府。其政府人员主要由农民、工人组成,站在工农的利益上,对地主豪绅及反动统治阶级实行严厉制裁。体现了无产阶级领导的工农民主专政的国家机器的雏形。在服务对象,运作方式上代表着工农的根本利益。第一项工作是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施政方针,颁布了《土地法》、《劳动法》、《婚姻条例》等新法令。另一项工作是实行土地革命,制定了没收与分配土地的政策。在全区各乡村没收地主土地分配给农民,使近两万农民获得了土地。在人民政权建设史上写下了光辉的一页。
1929年红四军两度入闽,创建了闽西革命根据地,使之成为继井冈山之后中国共产党在南方建立较早、在全国有影响的又一块农村革命根据地。1929年7月在上杭蛟洋文昌阁召开中共闽西第一次代表大会。毛泽东结合闽西政权建设的实践,亲自为中共闽西“一大”修改由邓子恢起草的《政治决议案》,以及关于苏维埃政权、土地问题、CY问题、妇女问题等决议案。《政治决议案》明确指出,要由上而下建立苏维埃群众政权组织;扩大苏维埃区域;严密政权机关的组织,指导工作实行集体化,防止个人包办;在政权机关中要确立工人贫农的领导权;引进劳动妇女及青年积极分子参加政权机关工作等。这就明确了根据地政权建设的指导思想。中共闽西“一大”通过的《苏维埃政权决议案》确定了苏维埃政权的组织步骤,明确指出了党与苏维埃的关系,奠定了苏维埃政权建设的初步基础。这一系列决议案对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政权建设具有重大的指导作用。
1930年3月,在龙岩城召开了闽西第一次工农兵代表大会,成立了闽西苏维埃政府。为维护无产阶级和广大人民大众的各种权利加强了法制建设,一系列的法令和条例孕育而生:《苏维埃政府组织法》、《土地法》、《劳动法》、《婚姻法》、《工会法》、《森林法》及《借贷条例》、《优待士兵条例》、《商人条例》、《取缔牙人条例》、《取缔纸币条例》、《保护青年妇女条例》、《保护老弱残废条例》、《合作条例》、《裁判条例》、《暂行税制条例》等,这是中共创建苏区中最早制定的较完备的法律,使闽西苏区的各项工作走上了正轨,也使政府工作朝着法制化、规范化方向迈出了可喜的一步。闽西苏区初步创建了具有鲜明特色和时代特征的苏维埃法律体系,对巩固工农民主政权、发展闽西苏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中共闽西“一大”与闽西第一次工农兵代表大会通过的一系列法律文本,体现着中国共产党在闽西苏区高度注重法制建设,是中国共产党依法执政思想的最早实践。如通过了《苏维埃政府组织法》,设立了裁判部和肃反委员会等苏维埃政权临时性机构,专门履行检控、审判职能。后来,肃反委员会由于肃反扩大化,酿成肃“社党”的冤案而被撤销,其职能由政治保卫处和裁判部共同承担;又设工农检查部,让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从而形成了裁判部门、政治保卫部门、工农检查部门分立的局面,构成我国现代公检法的雏形。1932年以后,闽西苏区正式设立了法庭。闽西苏区的司法审判工作贯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方针,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案件审理透明化,充分体现了司法审判工作的大众性,有力地促进了革命根据地政权巩固、人心安定、生产发展,大大激发了百姓争先恐后报名参加红军的革命热情,营造了“军民鱼水情”的和谐景象。
可以说,闽西苏区“摸着石头过河”的伟大司法实践,为后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法制建设提供了范本,成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法制建设的基础和渊源。
三、闽西苏区的经济建设不仅支撑起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半辟江山,而且对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经济建设具有示范引导作用。
在反抗国民党反动统治中诞生的闽西苏维埃政府,以毛泽东所称赞的“第一等的工作”状态,使广大群众“对于苏维埃每一具体的施政,简直如同铁屑之追随于磁石”。在红土地上创造出一个又一个经济建设的奇迹。
闽西苏维埃政府先是建立了闽西工农银行,后又建立了粮食调剂局,组建了最早的劳动合作社。接着,在山城汀州,建设有一大批的公营工业,有红军被服厂、中华织布厂、红军斗笠厂、汀州弹棉厂、造纸厂等等,支撑起中央苏区的骨干工业体系。这里有造船、农具、织袜、铸锅、雨伞、油布、烟丝、竹篓、造纸等各种各样的生产合作社,生产着各种丰富苏区生产生活的产品。在这里设立了中华苏维埃银行福建省分行、对外贸易分局、消费合作社,保障和促进着经济快速的发展,使汀州城一跃成为商店林立、市场繁荣、航运发达的“红色小上海”,成为中央苏区的经济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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