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同志指出:“与贪污腐化作斗争,是我们共产党人的天职,谁也阻挡不了。”反腐败是最彻底的自我革命。坚持从严治党治政、以思想教育反腐倡廉、以制度法规反腐保廉、坚决依法惩治贪污腐败分子、将反腐败斗争贯彻到底,是民主革命时期党不断深入推进自我革命的重要实践指南,为新征程上党坚决打好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总体战提供了宝贵经验智慧。
以思想教育反腐倡廉,强化不想腐的感召力
毛泽东同志曾经指出:“掌握思想教育,是团结全党进行伟大政治斗争的中心环节。”坚持不懈加强理论武装,对革命斗争中的广大党员干部保持思想纯洁、抵制腐败作风具有重要意义。
大革命时期,党鉴于部分同志存在“有雇佣劳动倾向,缺少从前那样刻苦奋斗的精神和自发的革命情绪”“能守纪律也不免形式主义、机关主义的流弊”“发生贪官污吏化(即有经济不清楚、揩油等情弊)”的情况,颁布了第一个惩治贪污腐化分子的文件《关于坚决清洗贪污腐化分子的通告》,从组织上和思想上提出了反腐败的任务。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为提高廉洁意识,加强对红军和干部的思想教育,毛泽东同志要求部队战士“不拿群众一针一线”。《古田会议决议》则明确将廉洁奉公的内容嵌入发展新党员五项条件之中。同时,党十分重视借助新闻舆论工具对党员干部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红色中华》《斗争》《红星》等党报党刊,一方面赞扬肯定党员干部廉洁奉公的先进事迹,另一方面毫不留情地批评和揭露党内存在的腐败行为和不良风气。
全面抗日战争时期,党将党风廉政教育摆在了突出位置。延安整风运动期间,毛泽东同志要求全党认真学习《甲申三百年祭》,吸取明末李自成农民起义军最终失败的历史教训,防止悲剧重演,对党的干部进行了一次艰苦奋斗、保持革命初心的深刻教育。解放战争时期,毛泽东同志提出“两个务必”的思想,告诫全党必须警惕资产阶级的“糖衣炮弹”。
以法规制度反腐保廉,强化不能腐的约束力
列宁指出:“无产阶级的无条件的集中制和极严格的纪律,是战胜资产阶级的基本条件之一。”中国共产党以铁的纪律著称,一贯强调用制度法规来约束党员干部的行为,逐步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的法规制度体系,对遏制腐败现象、树立廉洁形象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共产党以法规制度反腐保廉的逻辑起点,源于《中国共产党党纲》《中国共产党的第一个决议》《中国共产党章程》等文件的通过和颁布。文件从制度层面对党的组织机构、党员的条件和标准进行了初步规定,对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党的组织制度体系和党的监督制度体系的建构具有启蒙作用。特别是党的二大首次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其中专门设置了“纪律”一章,用来规范党员干部的思想行为。
井冈山革命根据地创建之初,毛泽东同志制定了“三大纪律、六项注意”,用以约束革命军队的行动,后来进一步完善发展为“三大纪律、八项注意”。这样严格的纪律规定成为“红军以及后来的八路军、新四军、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的重要内容,对于人民军队的建设,对于正确处理军队内部关系、团结人民群众和确立人民军队对待俘虏的正确政策,都起了伟大的作用”。
中央苏区时期,中国共产党建立了最初的政府审计机构——财政审查委员会和群众性监察机构——工农检察委员会,并制定了中共党史上第一个惩治腐败的法令——《关于惩治贪污浪费行为》和统一财政制度、统一会计制度、巡视检查制度等一系列制度条例,初步形成了反腐败的基础制度框架。
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党和政府成立法令研究委员会、地方法规起草委员会、区法制委员会,制定《陕甘宁边区政府惩治贪污暂行条例》《陕甘宁边区政纪总则》和《中共中央书记处关于严格建立财政经济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