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不是第一书记个人独断。在党委会内部只应当实行民主集中制。第一书记同其他书记和委员之间的关系是少数服从多数。拿中央常委或者政治局来说,常常有这样的事情,我讲的话,不管是对的还是不对的,只要大家不赞成,我就得服从他们的意见,因为他们是多数。”针对一些省委、地委、县委存在一切事情第一书记一个人说了就算数的状况,毛泽东指出:“只要是大事,就得集体讨论,认真地听取不同的意见,认真地对于复杂的情况和不同的意见加以分析。……如果不是这样,就是一人称霸。这样的第一书记,应当叫做霸王,不是民主集中制的‘班长’。”最后毛泽东要求地方和基层领导,回去后一定要把民主集中制健全起来。“首先要建立和加强集体领导。不要再实行长期固定的‘分片包干’的领导方法了,那个方法,党委书记和委员们各搞各的,不能有真正的集体讨论,不能有真正的集体领导。”②
二、毛泽东对如何实现集体领导的构想
毛泽东不仅认识到集体领导对党的事业的重要性,而且对如何实现集体领导也提出一系列构想,并在一定程度上把这些构想融入到领导活动和党的建设实践中。
(一)党委制是保证集体领导、防止个人包办的党的重要制度。
解放战争时期,随着革命形势迅速发展,迫切要求中国共产党加强党的组织制度建设,健全党委制,从制度上保证党的领导的正确性,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顺利贯彻执行。1948年9月,毛泽东为中共中央起草了《关于健全党委制》的决定。
1、强调了健全党委制的重要性。“党委制是保证集体领导、防止个人包办的党的重要制度。”③ 在党委制下,书记和委员之间的关系是少数服从多数的关系,可以集中集体的智慧和经验,统一领导班子的思想和行动,从而使制定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作出的各项决定比较全面和符合实际。
2、明确了党委集体领导的范围。虽然长期以来,党内重大问题由集体领导而不是个人决定已经形成一个传统,但历次党的章程和文件中都没有明确规定实行集体领导的范围,在党的工作实践中就很容易产生随意性和不规范性。对此,毛泽东在决定中指出:“今后从中央局至地委,从前委至旅委以及军区(军分会或领导小组)、政府党组、民众团体党组、通讯社和报社党组,都必须建立健全的党委会议制度,……地委、旅委以下的党委亦应如此。高级领导机关的部(例如宣传部、组织部)、委(例如工委、妇委、青委)、校(例如党校)、室(例如研究室),亦应有领导分子的集体会议。”
【①《中国共产党社会主义时期文献资料选编(一)》,第308页。
②《毛泽东文集》第8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294、295、310页。
③《毛泽东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340页。
④《毛泽东选集》第4卷,第1340—1341页。】
3、要求建立健全的党委会议制度。为了开好党委会,决定对保证党委制发挥实际作用的一些具体制度作了规定。决定要求:(1)一切重要问题均须交委员会讨论。(2)问题由到会委员充分发表意见,作出明确决定,然后分别执行。(3)注意每次会议时间不可太长,会议次数不可太频繁,不可沉溺于细小问题的讨论。(4)在会议之前,对于复杂的和有分歧意见的重要问题,又须有个人商谈,使委员们有思想准备,以免会议决定流于形式或不能作出决定。①
4、不能用常委会代替全委会。毛泽东提醒大家还要注意:“委员会又须分别为常委会和全体会两种,不可混在一起。”② 常委会是同级党委全体会议选举产生的,并在全委会闭会期间行使党委会职权的机构。二者职责范围是不同的,重大问题应由全委会讨论决定。
《关于健全党委制》的决定首次系统总结了中国共产党实行集体领导的历史经验,比较明确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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