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不起来。《共同纲领》还要求扶助私营经济发展,如何扶助呢?靠口头宣传是不够的,要有真东西。所以鼓励也好,扶助也好,最有效的办法(政策)是使私营经济即资本家有利可图。至于这个利,利到什么程度才算合适,是需要研究解决的大问题。在没有研究好之前,资本家得到的利只要合法就是符合《共同纲领》的。执行《共同纲领》的效果,可能有好坏的差别,需要总结经验教训,但不能给执行者定罪。如果一定要说执行《共同纲领》的人犯了右倾机会主义的路线错误,那么,《共同纲领》就先犯了,是谁之过?如果一定要资本家无利可图,那就是否定了《共同纲领》的经济政策,否定了允许私营经济存在的意义。一定要这样干也可以,但要经过一定的步骤、程序,打个招呼,先把干部的思想认识扭转过来。不然,就是“不教而杀”。
前面说过,毛泽东把“公私一律平等纳税”紧缩成“公私一律平等”,去掉谓语,就可以使事物发生从量到质的变化。本来说的只限于纳税,现在就可以无限扩大平等的范围,好给人罪上加罪了。不仅如此,1953年6月15日,在政治局会议上,毛泽东还讲过“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同时,他又说“有所不同,一视同仁”,不再提“不分厚薄”;有所不同的含义也和他原来说的不一样了。
应该指出,“公私兼顾,劳资两利……”这些只是原则性的规定,伸缩性很大,缺乏实施细则(一波同志在1950年中财委干部会上就已提到这问题),在实际工作中,很难掌握。所以就出现当资本家高兴的时候,干部们“右”了,该打;当资本家叫苦的时候,干部们“左”了,也该打。要既不“左”也不“右”,恰到好处,完全符合毛泽东的心意,难矣哉!所以有些人才自觉或不自觉地奉行“宁左勿右”的保身法。幸亏私营经济很快就被消灭了,无意中拯救了许多的干部。
在那次全国财经会议上,有人批判“公私一律平等纳税”,说它实际并不平等,因为国营经济的利润要全部上缴国库,而私营经济的利润则全部入了资本家的腰包。另外,国营经济还要承担政治任务等等。这当然说得很对。但是,人们也可以反问一句,既然如此,人民革命胜利后,立即把私营经济消灭掉,岂不干脆?答案是,不行的,毛泽东说了保留私营经济有利于国家和人民。具体说就是有利于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有利于社会的安定,这是大道理。批判者心里很明白,但他们不得不那么说,因为要和毛泽东保持一致,统一口径,证明毛泽东挑起政治斗争的正确性,这些人是有苦衷的,不难理解。遗憾的是时隔多少年之后,还有的学者写文章,居然比毛泽东还干净利落,把“公私一律平等纳税”砍掉了后半拉,剩下“公私一律”,然后加以发挥,这大概是被前贤误导的结果了?
在党中央讨论那次财经会议的总结报告时,毛泽东问一波同志有什么意见?一波同志说,我犯了错误,愿意接受处分,但有些问题没有说清楚,毛泽东没有表态。我想这个“公私一律”就是当时最没有说清楚的问题。
忧患意识,老而弥坚
“文化大革命”后期,一波同志的问题还没有得到解决,住在国务院第二招待所,一次我去那里探望他,主要的话题是“六十一人叛徒集团”问题,是由我的一句话引起的。我说,现在很多人都认为是刘少奇要你们出狱,要你们在敌人拟好的《反共启事》上签字,所以千错万错都应记在刘少奇的账上,不应该叫六十一人负责。一波同志说,不,不是那么回事。他随手取出他已经写好了的关于“六十一人叛徒集团”的材料给我看了。然后他说,明白了吧?我们出狱是党中央决定的,毛主席很清楚,刘少奇是执行者,他无罪,我们也不是叛徒。这时我俩都陷入痛苦的沉默之中。过了一会,一波同志说,我们的问题能否解决,还在两可之间,既不能悲观,也不能乐观。假如主持其事的人有私心杂念,那么几何公理也可以推翻。但个人的问题毕竟是小事,所担心的是党的命运,国家民族的前途将成什么样子!那时,我这个小百姓还在“牛鬼蛇神”之列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