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有着光荣的革命传统和丰厚的红色资源,是我党初创时期和大革命时期的重要活动区域,是新四军东进北上、淮海战役、渡江战役等重大事件的发生地。在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时期,江苏取得了一个个载人史册的丰硕成果,淮河治理、真理标准问题的大讨论、农村和城市改革的先行先试、沿海开放和工业园区建设,映衬了改革开放的伟大历程。经江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的《江苏省红色资源保护利用条例》于3月1日起施行。
我在2021-2022年参与了江苏省红色资源普查调研工作,主编了《上党红色记忆》。我认为:这次《条例》的出台,对于我省各级政府保护红色资源、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必将更好地推动讲好发生在江苏大地的红色故事,使广大干部群众不断从中汲取精神滋养、凝聚奋进力量。
1月12日下午3时,我在丹徒区支显宗学校报告厅,为200名老师和4年级学生宣讲上党战斗和卢荣华烈士战斗故事。
爱国主义教育,是国家立心、铸魂育人的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今年1月1日起施行,以法律形式规定了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的总体要求、职责任务、实施措施、支持保障。这次《江苏省红色资源保护利用条例》的施行,是《爱国主义教育法》的具体体现,是一种务实举措。
2022年9月,在江苏省红色资源调研普查工作中,我主编出版《上党红色记忆》。2023年为丹徒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主编了《丹徒英烈传》,集上党、丹徒革命斗争史主要史实和330名英烈故事,内容丰富,是存史、资政、育人,图文兼容并茂,记述并反映丹徒地方革命斗争史特点、特色的资料性著作。
爱国主义教育的重点在青少年,基础在学校教育。在丹徒区,越来越多的红色场馆走进校园,打造“红色文化进校园”品牌,宝堰老少故事团、上党红色宣讲团、荣炳英烈宣讲队、其一村八烈士宣讲队等挖掘的“红色故事”越来越多,广泛受到地方干部群众的喜爱。
我作为12名“上党银发红色宣讲团”的负责人,组建打造“上党红色文化品牌”,编研的同时,还多次宣讲“红色故事”,退休6年以来已经讲解50多场,听众4万多人次。村社、学校、企业、烈士陵园都留下了我宣讲的身影。我也成为“党课名师”“百姓名嘴”“红色讲解员”。
我利用“道德讲堂”“王春喜工作室”的做线下宣讲的同时,还把编写、制作的“红色故事”视频和文章发布到“云课堂”,并向“中红网”、作家联盟、扬子晚报网、江苏创新网、镇江日报、京江晚报、镇江电视台推送并刊载。我创作的红色情景剧《辛文龙》2年在丹徒区、上党镇演出8场,被镇江市宣传部列为红色文化项目。我用自己的方式在挖掘宣讲“红色故事”的路上追寻心中的信仰之光。
“幸福不会从天而降,梦想不会自动成真。我作为上党镇红色故事宣讲员,希望作为新时代接班人的同学们,要牢记爱国两字,铭记历史,展望未来,继承和弘扬革命烈士遗志,传承红色基因。我们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将来为祖国的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让红色血脉代代相传。”我在支显宗学校的演讲,老师、同学们报以热烈的掌声。
目前,我们江苏省有革命历史类纪念设施、遗址1710处,各级各类爱国主义教育基地1100多家,其中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32家,数量居全国前列。每年超过1亿人次走进这些“生动课堂”,在红色文化中汲取精神力量。
《条例》将红色资源界定为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形成的具有重要历史价值、纪念意义、教育功能的物质资源和非物质资源。接下来,我们江苏省省、市、县三级都将建立红色资源名录制度,对经调查认定的红色资源列入名录予以保护。
我省在红色资源保护利用中十分重视弘扬爱国主义教育主旋律,推动红色主题文艺作品创作生产。《条例》要求将红色资源传承弘扬融入江苏文化品牌,鼓励组织和个人创作以红色资源为素材的文学、影视、音乐、舞蹈、戏剧、美术、书法等文艺作品。
“我们要用生动的讲解服务,让更多人铭记革命先辈的感人故事,让大家获得生命中难忘的精神洗礼。”校园内外,一堂堂爱国主义教育课正在生动上演。多项保障措施,为我省进一步做好红色资源保护传承利用“保驾护航”。
《条例》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红色资源保护利用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根据本地实际实施动态调整。鼓励社会力量通过捐赠、资助、依法设立基金等方式,参与红色资源保护利用工作。明确红色资源保护利用相关事业单位应当加强宣传讲解等专业人员队伍建设。红色基因代代相传,红色精神永不褪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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