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打起仗来就不要命,号称“王疯子”的王近山,尤其喜爱身为下属的唐明春,称他为“最能打仗,不怕死”。建国后,王近山的女儿王媛媛比较长的一段时间在合肥的部队里当兵,唐明春和老伴年军也十分钟爱王媛媛,所以王媛媛经常到安徽省军区合肥第一干休所的唐家“蹭吃蹭喝”。唐明春一见到王媛媛,就想到在老领导手下的峥嵘岁月,便
(唐明春和年军夫妇)
经常向她讲述起那时的战斗场景。尤其令她印象最深的便是“金蝉脱壳”了。
那是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的一个冬天,天上下着鹅毛大雪,红军的衣物装备十分缺乏,唐明春只穿着一件很宽大的棉袄。棉袄或许是缴获的,或许是哪个老乡劳军捐献的,再或许是哪个战友留下来的,反正已有些年头了。棉袄已经污浊不堪,针脚依稀可以辨别,但分不清楚哪是里子哪是面子了,两面都是油光可鉴,滑溜得很。
就是这样,唐明春还拿它当成个宝贝,因为其他人都没有。一到晚上,他就和一个战友背靠背紧贴在一起、蜷缩起双腿、抱紧双臂,把这个棉袄当做被子盖起来,捱过冬夜的严寒。
唐明春白天穿着它,更像是被装在里面,因为里面啥也没有穿(实际上更是没有衣服穿)。一到行军跑起来,便晃晃荡荡,冷风嗖嗖地往里灌。所以他一直在盘算,哪天找一条麻绳或一些稻草捆束在棉袄的外面,勒紧系牢,衣服贴着身,风就无隙可钻啦!但是那时候麻绳可是好东西,一来难寻,二来寻到了也有其他更要紧的用途,所以就一直未能如愿。稻草虽然算不得好东西,可也不是好寻的。唐明春常年转战的大别山腹地,本来就山多地少,水田更少。本来就不多的稻草一来被人民群众用来作为一年四季水牛、骡子等大型牲口的饲料,二来铺在床上御寒保暖,三来绝大部分稻草都被地主老财们早在夏初“买青苗”时,一骨脑买断抢放在深宅大院里了,四来红军又不拿群众的一针一线,怎么能去水田里祸祸庄稼。
可就是这一直未遂的心愿,却救了唐明春一命。一天,部队和国民党军不期而遇,双方杀红了眼,展开肉搏战。那天唐明春的运气实在是不好,一个大个子国民党士兵盯上了他,估计是看到他刚刚砸死两个士兵,精疲力竭了,抑或是和那两个士兵是朋友、亲属关系,一上来就抓住了唐明春的棉袄,狰狞的面孔,铁箍似的大手。唐明春心里有些发慌,赶紧往外挣拉,但是此时又黑又瘦的他哪是匪兵的对手。棉袄的下摆已经拉挣地成一条斜线,仅存的几颗扣子早就不知道崩到哪里去了。憋红了脸、额头青筋暴起、咬得后槽牙咯咯响,可还是挣不脱,完了,看来要当俘虏了!唐明春心里想道。
可是,怎么能当俘虏呢?就是死也不能当俘虏啊!就是这思想一溜号,敌人又来掐唐明春的脖子了。他本能的一缩脖子,呵呵,居然头缩到了领子里面!敌人一把抓空。电光火石之间,一个念头在他心中闪过,这时敌人又伸手来捉他的手腕子。唐明春顿时松拳为掌,敌人抓住了他的指尖,唐明春双臂伸直发力一缩、一低头,连带整个上半身都从棉袄里倒抽出来了。冷风一吹,光溜溜的上身,唐明春有些发呆,伫在那里。大个子国民党士兵也是目瞪口呆,一时竟然不知所措。不知道过去了多长时间,在战友的催促声中,唐明春才回过神来,战斗结束了,他又慌不迭地去寻他的那件“宝贝”,因为快被冻僵了。
幸亏当时没有找到绳子捆上那件破棉袄,否则后果不堪设想啊!唐明春庆幸地对王媛媛说。王媛媛却这样想道,看来爸爸说的也不全面,唐明春叔叔最能打仗,不怕死,也很“狡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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