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筹款工作中,毛泽东指示要严格执行党的政策。进驻漳州的第二天,他就制定了政策界限:除军阀兼地主兼资本家的财产没收外,对其他民族资本家和中小商人采取捐助的政策,已没收的都退还。他指定由东路军政治部主任罗荣桓负责组建筹款委员会,组织当地工会、农会、商会协助开展工作。根据商户经济实力分大、中、小三个等级派捐,各等级中又有差别,钱款从100元到2000元不等。这种筹款方法取得大多数商人的理解,他们认识到共产党“并不是一切富有的剥夺者”,而且有错必究。一开始,红军要求漳州市区筹款60万元、石码镇筹款40万元,此数额超过两地实际承受能力,很多商人诉苦要求降低数额。毛泽东知道后指示筹款委员会核实情况,很快改为漳州捐助40万元,石码捐助10万元,广大商户纷纷称赞共产党讲究公道、体恤民情。华侨知名人士陈嘉庚在漳州开了一家鞋店,店经理态度十分傲慢,拒不交款,还煽动一些商家起哄闹事,红军筹款工作队多次前去劝说,他冥顽不化,后来又逃跑了。在这种情况下,工作队按照派捐标准拿走了价格相当的一批胶鞋,发给战士和群众。后来陈嘉庚回忆说,红军没有多拿,做法合情合理。
5月28日,为准备第四次反“围剿”战争,中央红军主动撤离漳州,开始移防赣南闽西中央苏区。在漳州的一个多月里,红军在漳州、石码、海澄、南靖、漳浦、平和、长泰各个商业区共筹款100万银元,缴获大批枪炮和2架飞机以及大量日常用品和一些重要工业设备,招收近千人参加主力红军,调派20多名干部和200多条枪组建闽南“红三团”。同时,大力开展抗日宣传活动。毛泽东在漳州,留下了光辉的足迹。
参考文献:
[1][2][3]福建省龙溪地区中共党史研究分会1983年编:《闽南革命史研究》第一卷,第153页、第308页、第153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