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在杞县采访,朋友相邀去“火锅城”吃火锅。众口难调,点一个“鸳鸯火锅”,“一锅两制”,各食其好,岂不乐哉!
鸳鸯火锅,“一汤共煮牛羊肉,二水中分白鹭洲。”不仅富有诗意,其火锅的“隔板理论”,也值得研究。一块小小的隔板,看似极为简单,若是鉴于世事,则非同小可!三八线分隔北朝南韩;柏林墙绝断东德西德。当年,若以长江为界,北共南国定势,中国的历史也许重写。然而,毛泽东吃的是中国“羊肉泡馍”,不是苏式“鸳鸯火锅”。其“筷子”直夹“羊肉”(歼灭国军),兼捣“泡馍”(剿匪)。“百万雄师过大江”,一举攻克南京,捣毁蒋家王朝。“宜将剩勇追穷寇”,逼蒋入台。毛泽东没有接受苏共的“隔板理论”,“一定要解放台湾”!
隔板理论的运用,有其特定的历史条件,并非放之四海而皆准。法律的天平,不能随意倾斜,一法不可二施。
报载,近年来,被判处死刑的大贪官,均被执行注射死刑。这引出一个值得深究的问题:贪官死囚为啥都是“享受”注射死刑?同样触犯一部《刑法》,受到极刑处罚,绝大多数犯人是被枪决行刑,而个别犯人则执行注射死刑。贪官死囚都是“享受”注射死刑,没有一个被枪决行刑,法院决定的理据何在?这是一个涉及法律公平的问题,执行法院恐怕也难于自圆其说。枪决和注射行刑,执行的都是死刑,似无本质差别。但是从法理上说,贪官死囚与别的死囚,在死刑行刑方式上应该是平等对待。目前我国《刑法》存在枪决和注射死两种死刑行刑方式,贪官死囚大都“享受”注射死刑,而其他死囚却绝大多数执行枪决,这不能不引起人们的注意。相对于枪决,注射死刑显然要人道、文明得多,容易得到死囚本人及其亲属的接受。而更重要的是注射死刑不是公开处决,而是少数司法人员在秘室行刑。这样一来,作弊的可能性很大,死刑犯人能否像影视演员一样“死而复生”?就只有“天知地知”了!有人曰:“注射死刑有其严格的法律程序,不可能人为作弊!”老百姓则说:“狗屁程序!有程序就无贪官了!”
毛泽东说过:“枪杆子里面出政权!”而不是“注射针管出政权”。当年,毛泽东严惩贪官刘青山、张子善的两声枪响,震憾世界。贪官污吏,祸国殃民,死有余辜,应该一律枪决行刑,让全世界听到中国政府坚决反腐镇贪的正义枪声!而不应该特殊照顾,允许贪官死囚自由着装,西服革履、油头粉面地去“享受”注射死刑。
秦始皇焚书坑儒,历代文人因口笔不慎而惹祸者众。故旧时酒楼茶馆,多有“莫谈国事”的告牌示警。然而,“天生人嘴必言用”,仍有愚者拙舌“谈天说地”。毛泽东曰:“你们要关心国家大事!”更使人们广开言路。时下“一国两制”一语,各媒体使用频率甚高,也成为人们日常多说的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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