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1年“皖南事变”后,唐慕陶失去了和党组织的联络。他便把报国之志化作学习的动力,1942年,考上复旦大学经济学系,课余时到三才生煤矿公司任会计主任。1946年在民兴中学执教,1947年“六一”大逮捕时撤出。考入重庆聚兴诚银行任行员,后重新与党组织取得联系的他,被安排到聚兴诚银行万县分行当会计,并为当地农村武装斗争提供必要支持。他业余生活喜欢篮球,结交了各界青年。1948年初,川东地下党处境艰难,他除了向进步青年募集资金,还捐出家里所有的金条、银圆和首饰。
1948年6月14日,因叛徒出卖,唐慕陶在万县被捕,与江竹筠等同时押赴重庆,囚禁于渣滓洞。即使身处困境,他也积极帮助难友,偷偷买药。还组建“马戏团”篮球队,带领狱友学理论、学文化,与反动派作坚决的斗争。
1949年11月27日,29岁的唐慕陶在渣滓洞英勇就义。
(作者单位:重庆市南岸区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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