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结社会各阶层力量是取得抗战胜利的重要法宝。
其次,推动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成功推进边区民主政治建设。民主人士提出各项议案积极为边区建设建言献策,抗日民族政权的民主性和科学性大大提高。如李鼎铭等人的“精兵简政”提案被毛泽东评价为改造机关主义、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的对症药。该提案后经边区三次贯彻落实,有效克服了边区机构臃肿、效率低下、官僚主义盛行的问题,实现了精简机构、统一指挥、提高效能和节约开支的目标。参议会在社会治理过程中,发动边区群众协商解决实际问题,做到既议又决,并对工作和干部进行检查监督,体现了践行群众路线、依靠群众管理公共事务的价值取向。
再次,从战时民主到全国性民主,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奠定了基石。一方面,参议会作为民主试验田,其代议制民主、立法与监督职能、民主集中制原则、多党合作、群众路线等特质,直接被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所吸收并加以制度化。1946年4月参议会通过的《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首次以立法的形式确立了人民代表会议制度。另一方面,党外民主人士凭借参议会,参与到边区事务的决策和管理中来,形成由“共产党主导”和“多党派参与”的政权形式,为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立提供了借鉴。
陕甘宁边区参议会积累的经验
参议会在政权构成上严格执行“三三制”,确保了重大决策的正确方向。同时在议事规则方面确立“民主集中制”,既保障议员“知无不言”的议政权利,又通过“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实现政治意志的统一,为民主政治建设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其一,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为民主政治建设提供坚实的政治保障。边区参议会上,中国共产党人充分发扬民主,但始终没有放弃和动摇党对民主政治建设的领导地位。这提供了中国式民主政治的根本遵循——无产阶级政党的领导,始终是人民民主最本质的特征和最根本的保证。其二,始终坚持人民当家作主,为民主政治建设提供坚实的民意基础。边区参议会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尊重群众首创精神,充分吸纳不同意见和建议,平等友好地与不同社会阶层人士进行政治协商,有力地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其三,始终坚持批评和自我批评,为民主政治建设提供优良作风保障。批评和自我批评是我党的优良传统,在参议会上得到了充分的体现,成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发展完善的重要理念。其四,始终坚持实事求是、不尚空谈,为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提供历史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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