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是一切工作的中心。”抗大一成立,各级领导机关为教学服务的思想就十分明确。1939年7月,中央电示抗大,强调“教育是一切工作的中心”。抗大坚决执行这一指示,要求全校工作都要围绕教学这个中心,各级领导深入教学一线亲自授课、教材编写都由校首长分工主持、一切组织与制度都围绕教学开展工作、经费和物资按照“凡是抗大要求的财务一律照发”的指示给予保障、教学人员投入全部精力“保证教育任务的彻底完成”,全体教员始终坚持“教育为抗战服务”的总方针,实行“少而精”“理论联系实际”“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等原则开展教学工作。学员的学习热情很高,他们学军事、学政治、学文化,学习之余,学唱抗日歌曲、排练文艺节目、走访群众、宣传抗日。此外,按照“在学习中战斗,在战斗中学习”的教育原则,学员还积极配合主力部队多次参加战斗。
“巩固正规制度,坚持已定方针。”如何让青年学员成为真正的革命者、抗日的先锋和骨干,党中央提出“根本改革过去的教育方针和教育制度”,那些“不急之务和不合理的办法,一概废弃”。1936年10月,红军到达陕北后及时作出了“大规模的培养干部”的战略决策;1938年抗大颁布《组织条令》;1937年8月,党在著名的《抗日救国十大纲领》中提出实行抗日教育政策,要求“改变教育的旧制度、旧课程,实行以抗日救国为目标的新制度、新课程”;1939年1月,中央就教育检查作出了《关于抗大工作检查总结决议》,对抗大的成绩给予了肯定和鼓励。1939年7月,党中央根据当时敌我斗争的形势、任务,适时作出了抗大总校挺进敌后,在各抗日根据地普遍建立分校的决定,发出了《关于整理抗大问题的指示》,强调学校必须以教学为中心,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1943年春,党中央又决定抗大总校及第二、第七分校返回陕甘宁边区办学。这些决策保证了抗大在错综复杂的斗争环境中不断发展壮大,更好地发挥它的作用。此外,抗大还在加强军事教育、政治教育的同时,要求学员在校学习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军事纪律和生活纪律,对于违反规定,触犯法律者,不管资历多深,贡献多大,绝不姑息迁就,一律从严查处。
抗大存在的九年多时间内,以富有中国气派的教育方针、创造性的办学实践、崭新的抗大新风,为我党我军培养了十万军政干部,培育了抗大精神这笔宝贵的精神财富,成为党的干部教育史上的“革命熔炉”和光辉旗帜。
(来源:2016年6月13日《学习时报》 作者系北京市大兴区委党校副校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