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史学界对李大钊牺牲时的情节发表了一些重要看法。这里有两件事。一件是2007年7月中国革命博物馆举办的馆内外专家《中国近代史陈列大纲》座谈会上,有位教授说:“杀害李大钊的绞架上面有个吊板,下面是个坎。一按钮,吊板落下去,人就吊死了。而过去纪念李大钊的文章说第一次没绞死,发表演说,第二次又发表演说,完了发表第三次演说。这根据什么我就不知道了。”这话很明白,就是说过去所说李大钊在绞架上发表演说是不可能的。《党史博采》2007年第4期发表董宝雪写的《李大钊就义的真实情景》一文,也完全否定李大钊在绞架上发表演说的说法。文中还说“据笔者了解《李大钊传》主要执笔者之一,后来成为中共中央党校中共党史教研部教授的朱乔森在《李大钊传》出版不久,就曾向研究李大钊的著名专家张静如等坦言,李大钊发表临终演说是根据推测‘编写的’,李大钊的那段话也是根据李大钊当时的思想和话语‘编写的’。为的是显示李大钊的英雄气概和崇高理想。”
李大钊牺牲时的真实情况到底如何?据一位目睹李大钊受刑、时任京师高等审判庭推事何隽解放初写的文章《李大钊殉难目睹记》(见《革命人物》1985年第一期)中说:“李大钊等二十人在京师看守所内刑场绞决。被绞之前夕,余即至看守所接洽参观。见新式行刑之绞机矗立刑场之中央。晨九时,指挥行刑官莅场查阅判决书,命提李大钊及另一受刑人到场,旋由行刑人蜂拥至前。李大钊意气轩昂,胸禁爽朗,不知其为铁窗人也。指挥行刑官告之:‘此案经特刑庭判决,你等均处死刑,当己收到判决书?’答:‘收到,已准备上诉。’又云:‘此案系按特殊程序处理,并无上诉办法。现奉上官命令,今日执行。你等对于家属如何处分事件,可缮函代为转交。’李大钊云:‘我是崇信共产主义者,知有主义不知有家,为主义而死兮也,何函为?’旋经行刑人拥登绞台左绞绳下铁盖上,面南而立,一位行刑人反接两手,缠缚全身并折绳结环,神色自若不变。最后,李大钊高呼‘为主义而牺牲’毅然延颈就环。”何隽是受李大钊思想影响的进步青年,其言可信。他写的“目睹记”对李大钊为主义慷慨就义的过程展示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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