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年代的“贤内助”
新中国成立后,刘彩香任河南省军区干部子弟学校副校长,1958年转业到地方,后任郑州市二七人民公社社长。1962年,刘彩香重回部队工作。在三年困难时期,刘彩香主动响应党的号召,降低待遇,不给组织添麻烦。为全力支持丈夫毕占云在河南省军区工作,她向党组织申请辞去领导职务。她为人低调,宽宏质朴,把帮助别人当作是最大的幸福和快乐,经常拿出自己微薄的工资去帮助有需要的人,但当老家亲戚想寻求她安排工作时,刘彩香毅然拒绝道:“组织上交给我的任务是服务人民,不是以权谋私,我不能辜负组织对我的信任。”有一次,她的大儿子带着孩子来郑州探亲要返回北京,想要刘彩香安排毕占云的公车送他们到郑州火车站,她却教育大儿子要有吃苦精神,绝对不能占公家便宜。最后,大儿子用木棍挑着行李带着孩子步行到公交车站,转乘公交车前往火车站。1980年7月,刘彩香在河南郑州与世长辞。曾一起走完长征的女红军、全国政协副主席康克清对其高度评价,亲自写信给刘彩香的儿子表示悼念,并说:“你妈妈可是一位英雄啊!”
(作者系赣州市委党校法学教研室副主任,党史党建教研室副主任,原载《学习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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