㈡指导土地分酏实现耕者有其田
各地在建党、建政和建立地方武装的基础上,开展土地分配工作。中共福建省委和省苏维埃政府在指导土地分配工作中,有力抵制了王明的“左”倾土地政策,较好地执行了毛泽东所主张的正确土地政策。
福建苏区的土地分配大致分三批进行。第一批为福建省苏维埃政府成立之前,主要在驻地红军的指导下开展;第二批为福建省苏维埃政府成立之后、东方军入闽之前;第三批为东方军入闽之后开辟的新苏区。采取以乡为单位,在各乡成立分田委员会和农会(或贫农团),负责阶级成分评定和分田工作。以原耕地为基础,坚持“按人平均分土地,抽多补少,抽肥补瘦,地主不分田,富农分坏田”的原则分配土地。分到了土地的广大贫苦农民,实现了世代梦寐以求的“耕者有其田”的愿望,尝到了土地革命的胜利果实,激发了广大苏区人民的革命热情,鼓舞了革命勇气,坚定了革命斗志。
此外,在指导各地恢复和发展经济、兴办社会事业诸多方面,同样发挥了有力的领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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