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8年9月至12月,为巩固分田成果,总结经验的阶段。"八月失败"后,边界党和政权组织大部分塌台,土地革命的成果在敌占领区也给葬送了。11月,红四军收复了大片失地。在这些区域里,边界党指示以区为单位,组织对土地的情况进行复查,有的地方还重新分配了土地。
12月,边区政府总结了土地革命的经验,起草并颁布了《井冈山土地法》,这是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我党制定的第一个土地大纲。
《井冈山士地法》的具体内容:没收一切土地归苏维埃政府所有;禁止买卖土地;除老幼疾病没有耕种能力及服公众勤务者外,其余的人一律强制劳动;分配土地的数量标准有二:一是以人口平均分配,二是以劳动力为标准,能劳者多分土地一倍,但一般以第一个标准为主;分配土地的区域一般以乡为单位,亦可以几乡和以区为单位分配,还规定了山林分配法、征收土地税等。
土地革命的实行,使边界贫苦农民分得了土地,解放了农村生产力,激发了农民群众的革命热情。他们积极参军参战,送粮送鞋,支援革命战争,促进了革命根据地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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