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不能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各级党委、政府要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刻领会、坚决落实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在全力推动经济发展的同时,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高度重视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充分发挥“枫桥经验”的典型示范作用,坚持抓源头、抓苗头、抓基层、抓基础,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当地、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一方平安,确保大局稳定,在社会和谐稳定中实现科学发展。
坚持并发展“枫桥经验”,要更加重视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民生连着民心。我国目前的许多社会矛盾都是由民生问题引发的。民生问题解决了,群众满意了,稳定就有了坚实的基础,发展就有了强大的动力。
各级党委政府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全力维护人民合法权益,全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让广大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要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统筹兼顾各方利益,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企业重组改制、环境保护、社会保障等问题,一定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坚决避免因决策失误损害群众利益。在当前经济增速放缓、下岗失业人员增多、困难群体生活受到影响的特殊时期,要更加重视保障和改善民生,更加重视关心群众疾苦,更加重视做好理顺情绪、安定人心的工作,把扩大内需的投资项目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社会建设上,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增强党和政府的凝聚力。
坚持并发展“枫桥经验”,要毫不动摇地走群众路线,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平安建设中的主体作用。群众路线是我们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生命线,专群结合是我们做好维护稳定工作的基本方法。“枫桥经验”来自人民,服务人民,是人民群众的生动实践。在平安建设中,既要充分发挥政法综治队伍的职能作用,更要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坚持群众路线,就要真正把群众当主人、当亲人、当老师,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工作,学会与群众打交道、交朋友的真本事,做人民群众的贴心人;坚持群众路线,就要真正了解群众的所想所盼,下大力气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使我们的工作切实体现民意、符合民情、满足民愿;坚持群众路线,就要真正相信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把广大群众动员起来、组织起来参与平安建设,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建设、人人共享的平安建设新格局;坚持群众路线,就要真正依靠人民群众,充分发挥群众的首创精神和主体作用,使平安建设成为人民群众自己的事业和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
坚持并发展“枫桥经验”,要最大限度地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努力创造团结和谐的社会环境。少抓人、少捕人,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是“枫桥经验”的重要内容。在当前人民内部矛盾多发、刑事犯罪高发的新形势下,要把学习“枫桥经验”与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有机结合起来,坚持“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判可不判的不判,可杀可不杀的不杀”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增加社会和谐安定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不稳定因素;要把学习“枫桥经验”与充分发挥我国调解制度的独特优势结合起来,着力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结合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充分运用调解手段调节经济社会关系,减少诉讼对抗,节约司法资源,促进社会和谐;要把学习“枫桥经验”与依法妥善处置各种矛盾纠纷有机结合起来,坚持解决实际问题与加强思想教育并重,坚决避免因为处置不当导致矛盾激化、事态扩大;要把学习“枫桥经验”与建立完善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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