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红网湖南张家界2011年8月4日电(吴勇兵)“有了这些条条框框,今后饭店星级评定和年检复核都可按章操作了。”8月3日,红色旅游胜地——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一酒店负责人在市旅游部门官方网站上看到新“出炉”的《旅游星级饭店评定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后兴奋地说。
为进一步细化张家界市旅游饭店星级评定操作程序,便于各饭店了解星级饭店评定的条件、要求等,市旅游部门专门制定了《旅游星级饭店评定指南》,对饭店评定的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程序等一一进行了规定和详解。
《指南》中明确星级饭店评定的办理条件有三条:一是凡在张家界市境内正式开业一年以上的饭店,均可申请参加星级评定。经评审,达到相应星级标准者,可享有该星级及其标志的三年使用权。期满后,饭店须重新申请相应星级;二是申请星级的饭店,应执行《旅游统计调查制度》,承诺履行向星评机构提供不涉及本饭店商业机密的经营管理数据的义务;三是申请星级的饭店,应对照《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及评定》国家标准和《旅游星级饭店访查规范》,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向相应的星评机构递交申请材料。
向星评机构递交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评定星级的《申请报告》、《员工手册》、《管理制度》;饭店创星准备工作和自查自评情况说明;展示饭店外观和内部主要设施的打印照片及数码照片;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消防验收合格证明》、《电梯运营合格证》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有休闲娱乐设施的饭店还应提供饭店与休闲娱乐部门签订承包合同或目标管理责任书、工商部门出具的饭店休闲娱乐部未办理独立法人登记的证明等。同时,饭店必须作出不违规经营、不敲诈的承诺。具体的办理程序是:受理—检查—评审—批复—复核。
据介绍,目前仅在武陵源辖区就有星级饭店达19家,其中包括全市唯一的一家五星级饭店。武陵源区旅游局负责人表示,今后将严格按照《指南》组织星级饭店的评定与复核,进一步树立核心景区旅游酒店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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