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上下五千年,无论是奴隶制社会、封建社会,还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都是清一色的多数服从少数、少数奴役多数。数千年的官本位思想、少数官老爷大于一切的腐朽思想,是阻碍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巨大阻力。
实现多数人当家作主,这是无产阶级革命对剥削阶级统治的旧社会根本毁灭、彻底否定的重要标志。所以,列宁指出,社会主义革命之后,“我们大家都知道,这时‘国家’的政治形式是最完全的民主。”(列宁:《国家与革命》)他还强调:“从资产阶级的民主转变为无产阶级的民主,从压迫者的民主转变为被压迫阶级的民主,从国家这个对一定阶级实行镇压的‘特殊力量’转变为由大多数人——工人和农民用共同的力量来镇压压迫者。”(列宁:《国家与革命》)
可见,社会主义社会的民主,就是大民主,是多数人的民主,不是少数人的民主。正如列宁所说:“无产阶级专政,向共产主义过渡的时期,将第一次提供人民享受的、大多数人享受的民主,同时对少数人即剥削者实行必要的镇压。只有共产主义才能提供真正完全的民主”(列宁:《国家与革命》)无产阶级专政,就是无产阶级民主。
毛主席和列宁的一生都致力于最彻底、最广泛、最大规模的无产阶级民主探索。但是,当苏联政权被资产阶级篡夺之后,苏联群众竟然不自觉站出来打倒赫鲁晓夫之流资产阶级分子,而是麻木的服从资产阶级的“集中统一领导”。
毛主席最懂加强对广大劳动群众进行无产阶级民主锻炼的重要性。主席考虑——封建残余还远远少于东亚的俄国群众尚且如此麻木,在曾经作为世界上最大封建国家的、封建旧习惯势力远远大于俄国的中国,该怎么办呢?只有无产阶级为核心的人民群众具有充分的当家作主意识、充分的社会责任感,才会在有些人搞破坏的时候自己捍卫自己当家作主的权力。
坚持多数人当家作主,这一观点反映到党内,就是共产党严格的组织纪律——少数服从多数。所以,1956年,主席讲:“党内如果有不同的意见,应该展开争论,取得一致的看法,或者进行表决,少数服从多数,同时应该允许那些少数同志保留他们不同的意见。”(《毛泽东年谱(1949~1976)》1956年,六十三岁。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对于打破数千年的“官本位”思想、坚持最彻底的人民民主、坚持少数服从多数,毛主席最集中、最精彩、最完整的论述,还是他老人家在七千人大会的讲话。主席讲:“不论党内党外,都要有充分的民主生活,就是说,都要认真实行民主集中制。要真正把问题敞开,让群众讲话哪怕是骂自己的话,也要让人家讲。骂的结果,无非是自己倒台,不能做这项工作了,降到下级机关夫做工作,或者调到别的地方去做工作。现在有些同志,很怕群众开展讨论,怕他们提出同领导机关、领导者不同的意见。一讨论问题,就压抑群众的积极性,不许人家讲话……没有民主,不可能有正确的集中,因为大家意见分歧,没有统一的认识,集中制就建立不起来。没有民主,就不可能正确地总结经验。没有民主,意见不是从群众中来,就不可能制定出好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办法。”(《毛泽东文集》:《在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节选)》)
对客观存在的专制现象,主席批判说:“过去第一书记说了就算,这个方法今年一月我们批评了。要实行第一书记说了多数人同意才算,多数人不同意,即使你是正确的,你第一书记也得服从。要建立这样的民主集中制。”(《毛泽东文集》:《在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节选)》)可见,谁违反了党的组织纪律,都是要受到批评、做出检讨、接受惩罚的。可见,实现少数服从多数、打破四千多年的官本位、教导同志们破除迷信、唤醒同志们积极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号召下级自觉地粉碎奴性思维并敢于批评上级……在封建阻力残余空前的我国是多么困难!可见,毛主席对人民当家作主的追求是多么坚决、彻底!
不仅如此,主席还严厉惩罚和批评违反党的组织纪律、独断专行的人。陈伯达违反了少数服从多数的纪律,就遭到了主席严厉的批评和惩罚。主席讲:“陈伯达你不要管福建了,越管越坏。你这个人,不能办具体的事。不要单独行动!......事情要多找几个人商量,单独找人谈话是很坏事的。你不是懂马克思主义多些吗?马克思主义的民主集中制跑到哪里去了?你那个马克思主义最好读一读,最好要实行。在中国讲马克思主义嘛,有些东西你又不实行。我看你成了习惯了,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毛泽东年谱(1949~1976)》1968年,七十五岁。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组织纪律问题,主席从不纵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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