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号晚上林立果提出三条办法:一条办法是用火焰喷射器,四O火箭筒打毛主席的专用列车。第二条办法是用一只高射炮平射。打毛主席的火车。第三条办法要王维国趁毛主席接见时带上手枪在车上动手。”
审判员问:“9号你们还继续策划了什么办法?”
江腾蛟答:“因为8号晚上没有达成协议,9号就继续研究。周宇驰提出炸铁轨和炸铁路桥的办法,王飞提出来是不是采取开会的办法。”
审判员问:“研究过炸油库没有?”
江腾蛟答:“周宇驰问我‘油库能不能爆炸’。我说,油库能不能爆炸不清楚,但是油库可以燃烧……。他说,油库燃起来也是很了不起的,乘那个混乱之机来动手,谋害毛主席。”法庭宣读王飞1972年1月4日的证词(节录)。
审判员问:“9月11日下午你和什么人在什么地方又进行哪些阴谋活动?”
江腾蛟答:“9月11日下午继续在老地方,西郊机场平房里,有林立果、周宇驰、王飞、于新野和我,增加了关光烈,主要想从关光烈部队里调火焰喷射器运到上海去和调动部队到北京来协助王飞攻打钓鱼台的问题。”
接着,法庭询问了江腾蛟如何研究北京、上海的联络以及在上海如何动手的情况,然后宣读关光烈1971年11月22日的证词。
宣读完毕,审判员高斌问江腾蛟:“什么时间研究过炸硕放铁路桥?”
江腾蛟答:“是9号上午研究的。”
审判员问:“以后研究过没有?”
江腾蛟答:“以后那是11号晚上,派鲁珉去执行那个任务。”
法庭宣读王飞1972年1月4日的供词(节录):“1971年9月11日下午林立果、周宇驰找江腾蛟和我以及关光烈,进一步策划谋害毛主席和攻打钓鱼台。林立果说明林彪反革命行动的决心已定……林立果提出就在上海搞,如果毛主席住在机场就用四O火箭筒配合火焰喷射器干,住在市里就叫几个人用手枪干,不出车站就在车站里干。江腾蛟同意在机场和市里两个方案,并说,一炸什么问题都解决了。”
宣读后,审判员高斌问江腾蛟:“你先后几次参加了密谋杀害毛主席发动武装政变的阴谋活动?”
江腾蛟答:“7日、8日、9日、10日、11日、11日晚上,一共6次。”
经副庭长黄玉昆向江腾蛟询问“到上海去谋害毛主席,是不是自觉的”后,江腾蛟表示他是自觉的。 最后审判长伍修权概括说明江腾蛟参与谋害毛泽东主席的“这些事实已经调查完毕”,遂即宣布:“现在把江腾蛟带下去。休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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