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几个具体问题,彭真也谈了自己的意见:什么时候审?是等《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出台前审?还是出台后审?他主张先审。怎么个审法?他主张“两个集团”一案起诉,分庭审理。理由是“这两个集团没法分开”。而黄、吴、李、邱、江的情况又有所不同,他们同江青不一样,历史上还做过一点好事,打过仗,由军人组成的第二审判庭会审。在审判时间上,彭真提出“9、10月份开庭”。这时,邓小平拿起起诉书说:“这个起诉书可以用了。”
华国锋只简单地说了几句:“还是一案起诉好。”“两个集团互相勾结犯罪。”“10月初就审吧,不要再拖了!”“外国人不要参加。”
接着邓小平说:“起诉书的内容不能涉及毛主席、周总理的错误,这一点要特别慎重。”至于是先搞决议,还是先审判,他果断地表示:“先审。”以什么形式审判,他提出“成立特别法庭,一审终审”。这些建议基本上被全国人大常委会采纳。
9月22日,公安部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侦查预审终结,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93条第2款的规定,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阴谋集团案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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