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12月9日下午,第二审判庭对被告人吴法宪进行第四次庭审。特别法庭副庭长兼第二审判庭审判长伍修权、副庭长黄玉昆和10名审判员出庭,伍修权主持庭审。审判员宁焕星、苏子衡、翟学玺进行庭审调查。特别检察厅副厅长史进前和6名检察员出庭,律师马克昌、周亨元出庭在辩护人席就座。这次庭审活动是就起诉书指控吴法宪诬陷、迫害空军大批干部、群众的事实进行庭审调查。
起诉书第32条指控:“林彪反革命集团在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制造了大批冤案,……吴法宪伙同空军司令部副参谋长王飞、参谋长梁璞诬陷、迫害空军大批干部、群众。吴法宪说:‘你不斗倒他,再反扑过来,就要杀我们的头。’吴法宪诬陷空军的一批领导干部‘搞地下活动’,要‘夺权’,要‘政变’。吴法宪直接诬陷、迫害的有174人。顾前、刘善本被迫害致死。”
法庭一开庭,审判员问吴法宪:“林彪、叶群是怎么叫你在空军诬陷、迫害干部群众的?”吴法宪回答说:“林彪对我讲,要利用‘文化大革命’打倒一批干部,保护一批干部,争取一批干部。所谓‘争取’,我的理解是征服一批干部,先打后拉。叶群对我说,要把空军中反对我的人都打下去。”根据审判员的讯问,吴法宪还供述了1967年3月27日接见空军学院白云等人时讲过的话,即要他们在空军学院揪斗、打倒跟刘震的人。当法庭宣读了吴法宪当时的讲话中所说:“要打击主要目标。不能放了那些坏家伙,比如郑、吕品……首先要把这帮家伙搞臭……大斗争一周可以搞两次,小斗争可以天天干,……这是你死我活的斗争,你不斗倒他,再反扑过来就要杀我们的头。我们如果对敌人仁慈,就是对自己狠。”吴法宪满口承认:“是我讲的。”吴法宪并根据审判员的讯问继续供述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军队院校学生撵得他没地方住,他要求林彪保护他,林彪没有表态。到了1967年6月13日,突然之间来电话,说林彪要江青出面接见军队院校的学生,讲几句话保护他,然后叫他写几个人的材料。他写了成钧、刘震等人的材料,说他们搞地下活动,反对毛泽东思想,反对“文化大革命”。还说何廷一搞政变夺权,对他盯梢跟踪。他写的材料还没有写完,叶群就派人把材料拿走了。法庭宣读了原林彪办公室秘书郭连凯的证言,证明吴法宪的供述属实。同时法庭还出示证据证明:江青、关锋利用吴法宪提供的假情况,于1967年1月13日晚接见空军机关、院校群众代表时,点名迫害刘震、成钧、何廷一。吴法宪承认,他提供的材料,毫无事实,纯属诬陷。
随着时间的推移,法庭调查不断深入下去,逐步揭露了吴法宪如何具体诬陷迫害空军的干部和群众。审判员问吴法宪:“你在1968年4月24日空军党委第237次会议上的讲话是怎样诬陷空军和军区空军的领导干部的,给他们加了一些什么罪名。”吴法宪答:“我讲了各军在空军的干部反对我,反对林彪,反对毛泽东思想,要把他们彻底打倒。”针对审判员的讯问,吴法宪一一作了回答。他承认说空军副司令员成钧等33名空军和军区空军的领导干部是走资派、叛徒、特务,没有事实根据,是报复,是对他们诬陷迫害。承认他批准空军司令部64名干部、职工、家属被定为敌我矛盾。这时法庭出示证据,宣读吴法宪批准的空军司令部1969年3月24日报告中被定为敌我矛盾的人员名单,共64人,其中有空军副司令员成钧、刘震、张廷发,副参谋长何廷一等。吴法宪看后供认“是诬陷、迫害行为……”接着,他还供认:1969年经他提出和批准将一批空军和军区空军的领导干部分别送到各地去劳动改造,并说:“有的人还要送到格尔木,白天劳动,晚上看起来。”
随后,法庭转到对吴法宪迫害刘善本、顾前致死的事实的调查。审判员问:“你是怎样诬陷、迫害空军原副教育长刘善本的?”吴法宪回答说:“迫害刘善本,完全是根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