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12月8日上午,第一审判庭第二次开庭审问姚文元。
出庭审判人员:庭长江华,副庭长兼第一审判庭审判长曾汉周和审判员11人。
出庭检察人员:厅长黄火青、副厅长喻屏和检察员3人。
出庭辩护人:律师韩学章、张中。
首先由审判员史笑谈对被告人姚文元发问:“起诉书指控你诬陷原上海市委第一书记陈丕显‘是一个极其狡猾,极其阴险的反革命两面派’、‘是无产阶级最危险的敌人’、‘在上海党内组织了以他们为总头目的资产阶级顽固堡垒’,这是不是事实?”
被告人姚文元答:“我在1976年1月到上海的时候,在当时历史条件下……对上海市委的领导人,有过攻击性的言论。”
法庭宣读了经姚文元和张春桥审定的《评陈丕显的五次假检讨》(节录)以及张春桥1976年12月12日在这上面的批语:“已阅,等姚文元同志意见来了以后,就可以发表。”法庭宣读后,姚文元说:“既然我审阅过,那么我负审阅过的责任,但是里面讲的陈丕显同志是反革命两面派等,这一些都是文章上的话……这些攻击当然是错误的。”
审判员问:“你审阅过,你应该不应该负责?”
姚文元回答:“我审阅过,应该负的责任是审阅的责任,但是,那个审阅文章中的观点,并不能都代表我的观点,我没有讲过这样的话。”
法庭宣读和投影徐景贤1968年1月16日在《评陈丕显的五次假检讨》上的批语。宣读后,审判员张敏问:“那篇文章里诬陷陈丕显同志的那么多话,你建议了没有,你删了没有?那你为什么不删这个呢?”
姚文元答:“那是我犯了错误嘛,犯了错误我承担这个责任。”
审判员史笑谈接着问:“起诉书指控你诬陷、迫害曹荻秋是‘叛徒’,这是不是事实?”
被告人姚文元答:“……我到中央工作以后……上海市委有一个报告,要把曹荻秋同志定为叛徒,这个报告送张春桥那里,张春桥批准了,转到我这里,我画了圈……这是我应该承担的工作责任……”
公诉人检察员钟澍钦经审判长同意后发言:“……姚文元伙同张春桥、王洪文诬陷、迫害陈丕显、曹荻秋等,是为了巩固他们在上海篡夺的权力,把上海变成他们反革命活动的基地,绝不是什么工作责任,而是他们蓄意犯罪。”
公诉人发言后,审判员问辩护人对被告人还有什么要发问的,律师韩学章问姚文元:“你诬陷上海市委书记、市长曹荻秋同志是叛徒,你跟张春桥是怎么商量的?是怎么定下来的?”姚文元答:“关于曹荻秋的问题,我没有跟张春桥专门讲过……在叛徒的问题上没有进行过什么指使人策划或者专门要他们定为叛徒,……我画过圈……我这一点要负责任。”
接着审判员巫宝三问:“1967年5月7日济南的武斗事件,是你和张春桥支持的,是不是事实?”
被告人姚文元答:“……我在济南工作是不希望发生武斗的。事后,有这个事实,那是在一个红代会的一个代表会议上,我讲了有倾向的话……既然我事后讲了这个话,那我就应该对当时受到王效禹打击的那300多名群众,还有其他的群众,山东的群众表示道歉……这就是我在这个事件上应该负的责任。”法庭宣读了姚文元在1967年5月7日在山东省大中学校红卫兵代表大会上的讲话(节录):“这两天在济南市在政治思想战线上,你们,还有无产阶级革命派的同志们打了一个胜仗,……”宣读后,姚文元说:“这些话符合我当时讲话的意思。”但他又说:“事后讲了有倾向性的话,这是事实,但事先确实劝阻过的。”
法庭宣读原山东省革委会常委张美智1980年7月22日的证言(节录):“5月6日午后,王效禹说,你们不是在采取行动吗?张姚首长批准了,以前为什么不让你们动,中央首长怕你们力量不足。我问春桥,文元同志说,只要中央同意,不要耽心有人没人了……”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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