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12月30日晨,早早吃过早餐,几位律师由国务院一招所乘车赶往秦城监狱。上午10时10分至25分,律师马克昌、周亨元在秦城监狱专门布置的会见室里会见了吴法宪。
会见室里布置非常简单,只有两张木桌,6把椅子,两张桌子一张供接见吴法宪用,一张供接见江腾蛟用。比较特别的是,有两个录像机对准两张桌子,律师坐定后不久,吴法宪来了。他看到两位律师,表现非常激动,泪水夺眶而出,一再表示“衷心感谢”。律师让他坐下后说:“庭审已经结束了,我们来想听听你对审判活动和律师辩护有什么意见?”他说:“你们的辩护公道,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在法庭上就想表示感谢,但不敢讲,怕在观众中产生不好的影响。庭审结束时,我就托人向你们转达我对你们的感谢。我真的衷心感谢你们,不只是我感谢你们,我全家都感谢你们。你们提出建议从轻处理,我很感动,回来一夜都没有睡好觉。”吴法宪讲时老泪纵横,感情真挚,而不是刻意做作。两位律师再次问他:“你对审判活动有什么意见?”他带着忏悔的表情说:“公安部的侦察、检察厅的调查核实、法庭的审理都实事求是,有真凭实据。我承认自己的罪行,服从法庭的判决制裁。庭审中我一直在想我的罪行,受我迫害的人太多,我对不起党和人民,对不起中央领导和受我迫害的人,对不起解放军、空军,欠下的血债,无法偿还。按照我的罪行,怎样处罚我都不为过,但我希望给我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只要我有一口气,我就要为人民做好事,报答人民政府,报答解放军、公安部、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以及两位首长(按:指两位律师——编者)给我的关怀和辩护。”最后他提出要求说:“法庭究竟怎样判决,我不知道,但我坚决服从;可万一判我死刑,希望春节前能让我看看家属。”律师随即对他说:“要相信法庭会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公正的裁判,现在不要乱想,要注意好好改造,重新做人。”
会见于10点25分结束,吴法宪随即由监管人员带着离开会见室。两位律师望着吴法宪离去的背影,相互不约而同地表示:吴法宪的认罪态度确实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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