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南事变”后,警卫员刘厚总丧心病狂地将新四军政委项英和副参谋长周子昆等人 杀害在山洞中,劫得法币24600元,赤金约9两,金壳表、钢壳表、怀表各1块,手枪3支,自来水笔3支,一块大烟土(周子昆药用),投靠国民党。
国民党曾悬赏五千银元,捉拿项英。刘厚总叛变后,为此事质问国民党长官,因为当时没有见到项英的尸体,国民党拒绝付款。在重庆军统局,刘厚总还说项英有恩于他,蒋介石说:“这个不忠实于共产党的人,能忠实于我们吗?”,戴笠想杀掉这个不忠不义、不谙政治的莽汉,蒋介石念其“有功”,摇头说:“那不好,还是将废物利用一下吧”。后因刘厚总不听指挥,被收缴枪支,予以“禁闭”处分,关入大牢两年多。戴笠死后,徐恩增代管军统局,蒋介石发给刘厚总一笔路费,打发其回湖南耒阳老家。他没有回老家,在九江、新余一带做生意,挥金如土,穷奢极欲。1952年刘厚总归案,在南昌被处决,这个可耻的叛徒才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刘厚总品质恶劣,项英念其出身贫苦,姑息迁就。1939年5月,副营长刘厚总被派往延安抗大学习,他不习惯于抗大的正规军训及纪律约束,未经获准,留下一张请假条就离开延安,回到泾县云岭新四军总部。项英只是批评一顿,两句好话后,成了正营级随从副官。可见项英用人有问题。
由此文引发新四军设政委时间的争议,经考证,新四军自成立之日起就有政委一职。由于各部队情况不同,还要顾及国民党方面的压力,只是当时没有公开,对外称书记,对内称政委。
1937年8月25日,中共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发布命令,宣布中国工农红军改编为国民革命军第八路军。任命任弼时为八路军政治部主任、邓小平为副主任,但取消了政治委员,将八路军下辖三个师的政治部改为政训处。红军改编时,中共中央对在八路军中坚持党的领导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决定在师以上及独立行动的部队组织军政委员会,指导全部的军事、政治及党的工作;师团两级及总部、师直属队,则组织党务委员会,连队建立党的支部。党委制还是健全的。
1937年10月19日,由朱德、彭德怀、任弼时联名将恢复政治委员制度和政治机关这一建议上报中共中央,得到毛泽东的重视。电报内容是:“部队改编,政治工作人员的公开地位降低,因而影响到政治工作人员积极性降低,政治工作已开始受到若干损失。而在各级指挥方面,仍有个别同志因为改单一领导不大接受他人意见,多数单一首长感(到)自己能力不够,致使军队建设上也受到某些损失。对此现象,我们认为,除教育干部反对地位观念及轻视政治工作外,还需各级积极从组织上得到适当的解决,以红军的传统,并以此传统影响友军。”“组织的具体改变如下:一、团以上或独立营执行党代表制度,争取党代表名义的公开。党代表的职权一般与过去政委相同。应是负责保证党的路线与上级命令之执行,领导政治工作和党的工作。对党及政治工作有最后决定权力。二、估计到山地游击战争任务和方式,部队分开活动,旅应设政治处,负责全旅政治工作之领导。三、各营独立行动时,可临时派遣营党代表,并由团政治处分配一部分工作人员,在营党代表或教导员指挥之下,进行政治工作。四、师政训处改为政治部,连仍为指导员。五、军政委员会书记如不是党代表兼任,则党代表应任副书记职。”
1937年10月22日,洛甫、毛泽东联名回电朱德、彭德怀、任弼时、邓小平并告周恩来:“关于恢复政治委员及政治机关原有制度,我们完全同意,请即速令执行。惟党代表名义不妥,仍应名为政治委员。将来国民党采用党代表制时,我军方可改为党代表。”
1937年10月24日,朱德、彭德怀、任弼时在五台县南茹村集总发布命令:“1、为加强党在军队中的领导,保持党和红军的光荣传统,以此推动全国抗日军队之改进,特决定军队中恢复政治委员及政治机关原有制度,团以上及独立营设立政治委员。2、各师政训处立即改为政治部,各团政训处改为政治处,其职权和工作与过去政治处同,旅设政治处,由政委兼主任。”
1937年10月28日,朱德、彭德怀、任弼时、邓小平委任聂荣臻兼第115师政治委员,关向应兼第120师政治委员,张浩兼第129师政治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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