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是伟大的政治家、军事家、哲学家,同时也是伟大的诗人。在同时代的革命领袖人物中,他更具有鲜明的诗人气质和风采,这是由于他的兴趣、爱好和深厚的素养所使然。他的诗词创作成就,一方面与他作为伟大政治家、军事家、哲学家的恢宏气魄和宽广胸怀密不可分,另一方面也与他对文学艺术的深刻见解有直接关系。从毛泽东关于诗词与欣赏的见解和主张之中,我们可以看到一个伟大的马克思列宁主义者,是如何继承和发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创造无产阶级新文化的。为了深入说明这一点,本文不能不涉及中国古典美学的一些有关问题。
一、肯定“诗言志”。1945年毛泽东为诗人写了“诗言志”的题词。这既是他关于诗的一种见解,也是他对诗人的一种主张和号召。所以关于“诗言志”的内涵,必须加以说明。
“诗言志”之说,屡见于先秦以来的古籍,为历代优秀诗人所遵循。“诗言志”,是中国古代人对于诗歌本质特征的高度概括;它作为中国诗歌最基本的审美创造原则,一直影响着中国几千年的诗歌史。这样的诗歌传统,必然被毛泽东所接受。他青年时代在湖南师范读书时写的《讲堂录》,就记述了关于诗歌特征的一些语录,这些语录自然反映了他当时对于这些问题的认识。录中所记“有情而后著之于诗,始美且雅”;“性情识见俱到,可与言诗矣”等,就属于“诗言志”的范畴。他从青年到中年写的诗词作品,也鲜明地表现了忧国忧民、奋发有为的豪情壮志。因此,他在抗战期间提倡“诗言志”,就不是偶然的了,而且他又使这条古老原则增添了新的光彩。
但是,毛泽东不仅肯定了“诗言志”的积极内涵和优秀传统,而且又给它赋予了新思想、新内容。关于“诗言志”的“志”,他没有直接进行诠释,但我们可以从他的大量诗词品评中看出来。从1937年到1944年期间,他在给何香凝、柳亚子、萧三等人的书信中,屡屡以不可抑制的激情,赞美他们的诗中所表现的那种不被恶势力所压倒的“骨气”和为民族解放全力以赴的“战斗”,就清楚地表明了他之所谓“诗言志”的新内涵。毛泽东自己的诗词所表现的“志”,不论是战争年代的作品还是和平时期的作品,都具有中国人民不可侵犯、不可欺侮和独立自主、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铮铮骨气,具有中国人民改天换地、建设祖国的战斗豪情。
二、注重“诗格”。1945年秋,毛泽东由延安到重庆谈判期间,曾多次致函柳亚子。其中有云:“初到陕北看见大雪时,填过一首词,似与先生诗格略近,录呈审正。”这里所说的“一首词”,指的是1936年2月他写的长调词《沁园春·雪》。这里所说的“诗格”指的又是什么呢?
关于“诗格”,在中国古典诗学中也是由来已久的。它的含义大致有这样几种:一种是指诗的体制、格式或格律;一种是指诗的品格、风格或格调。毛泽东所说的“诗格”是属于后者。因为他在寄词之前,曾收到柳亚子的赠诗,并当即复信赞赏:“先生诗慨当以慷,卑视陆游陈亮,读之使人感发兴起。”这就为他的“诗格”作了注解。陆游和陈亮,是南宋著名的爱国诗人和词人,力主抗战,反对求和;所作诗词,慷慨激昂,为历来诗评家推为高格。然而毛泽东竟以为柳亚子超过了陆游和陈亮,其诗格之高可想而知。毛泽东说自己的《沁园春·雪》略近于柳诗,显然是谦逊之辞,但也说明了他是多么重视“诗格”。柳亚子接读毛词后,极为激动,赞赏不已,当即次韵奉和,盛赞毛词高格:“才华信美多娇,看千古词人共折腰。算黄州太守,犹输气概;稼轩居士,只解牢骚。更笑胡儿,纳兰容若,艳想秾情着意雕。君与我,要上天下地,把握今朝。”其中“黄州太守”,指的是北宋大词人苏轼。他打破了唐五代以来婉约词风的传统,开创了豪放词风的新生面。柳词所谓“稼轩居士”,指的是南宋大词人辛弃疾。辛弃疾将豪放词推向一个新的高峰。柳亚子认为,在中国文学史上就是这样的词坛巨擘的豪放高格,也是比毛词逊色的。在“诗格”上,柳对毛之评价,大体说来不算是溢美,毛词《沁园春·雪》确是绝唱,自有词这种艺术形式以来,以《沁园春》的词牌咏雪的,还没有如此雄浑的作品,千古词人向他折腰敬服是可以想见的。
值得研究的问题是,毛泽东为什么将“慨当以慷”的作品视为高格?这是因为中国文学史历来以“建安风骨”为高格,而“建安风骨”就是以“雅好慷慨”为其特征的。毛泽东所说的“慨当以慷”一语,就出自领导“建安风骨”的曹操之《短歌行》。1949年所作《七律·人民解放军占领南京》又用此语:“天翻地覆慨而慷。”总之,他很喜欢“慨当以慷”的作品。关于这个问题,他自己作了回答,即给柳亚子信中所说的:“读之使人感发兴起。”这句话十分重要,因为它将慷慨高格的审美价值的精髓很集中地提炼出来了。
三、崇尚“诗味”。关于“诗味”问题,是毛泽东于1957年1月12日给臧克家等人的信中提出来的,在1965年7月21日致陈毅的信中有比较深入的探讨,因此是他十分重视的诗歌理论问题。
“诗味”的“味”,也是一个最富于中国民族特色的审美范畴,它的形成非常有趣。“味”,本来是一个味觉概念,把它引入艺术领域也是源远流长的,至少在公元前6世纪就有了。到唐代司空图,真正用味觉充当艺术感觉,并进而将味觉概念转化为诗学的审美范畴。但是宋代以后,“味”的内涵又日益复杂起来。
毛泽东所说的“诗味”,大致是指意味、韵味、品味、有余味、能回味、耐咀嚼等意。所谓“诗味不多,没有什么特色”,就是指作品里含蕴的味道。在给陈毅的信中,又提出宋诗“味同嚼蜡”的问题。“味同嚼蜡”的“味”,也是指“诗味”,不过这是从反面提出没有“诗味”的问题。蜂蜜是甜食中的美味,因为它是多种香甜美味的复合体、统一体,而蜂蜡就没有什么味道。由此品诗,诗中所含的可以引起读者美感享受的意蕴越丰富,那么“诗味”也就越多。由此可以推断,能引起读者美感享受的意蕴才是“诗味”。那么随之而来的问题,就是怎样才能造成“诗味”。毛泽东指出:“诗要用形象思维,不能如散文那样直说,所以比、兴两法是不能不用的。赋也可以用,如杜甫之《北征》……然其中亦有比、兴。”这是说,诗人的用意,要通过艺术形象表达出来。造成艺术形象,就要用形象思维,采用“比、兴”。
“赋、比、兴”是中国古典诗歌和民歌的最久远、也是最成功的传统表现方法。毛泽东赞成宋代朱熹在《诗集传》中给“赋、比、兴”作的界说:“赋者,敷陈其事而直言之也。”“比者,以彼物比此物也。”“兴者,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词也。”朱熹的说法符合事实,也比较简明,所以为毛泽东全部引来给以肯定。“比、兴”两法之所以能造成“诗味”,概括起来说,就是因为它借景抒情,托物言志;诗人不把自己的情和志直接说出来,而是把情和志寄托在景物上,使景物成为情和志的载体,随着想象的翅膀翱翔;诗人将眼前的物象酿成意象,又将意象构成意境。读者读诗,首先看到诗中描写的物象,而后体会到意象,经过思考,才发现物象、意象、意境中的层层含义,也就品出了“诗味”。毛泽东崇尚“诗味”又提倡采用“比、兴”,这些问题应该引起我们的重视,并且深入研究它的规律,对于创造中国诗歌新形式有着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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