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韶山毛氏家族与中国传统文化:一、韶山毛家丧服制度 |
2009-02-19 10:08: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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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毛泽东的家世渊源》龙剑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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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丧服制度及《服制图》,我们应当格外注意如下几点:
(一)、严格的等级观念。《服制总图》的等级为五级,即由斩衰三年而降至缌麻三月,形式上由最粗的麻布而至细熟麻布,反映的内容则是服丧的对象及地位、身份由高而低,,由大而下,由尊而卑――这里的大小,高低、尊卑异常复杂,有血缘上的,有政治上的,具体情况从各分图上能知道,如:
《主本宗九族五服正服图》以“己身”(即“我”)为中心,上有父母、祖父母、曾祖父母、高祖父母,下有子、孙、曾孙、元孙;横推有姊妹、从姊妹、再从姊妹、族姊妹;兄弟、从兄弟、再从兄弟、族兄弟。
值得注意的是,着丧服时,由父母而至高祖父母,并不是按辈份大小而是根据血缘远近。父母血缘最近,因而着斩衰服,行三年期,祖父,稍远,着齐衰服,不杖期(一年),曾祖、高祖递减,分别为齐衰五月、三月。
血缘远近的法则同样适应于往下推,即父母为子(媳)服丧为期年,孙(孙媳)则为期年小功,曾孙、元孙着缌麻。
血缘法则使服丧时间长短、穿着丧服的等级异常鲜明,如替儿子服丧,虽不着丧服,但丧期一年,竟与替祖父母服丧时间一样,而超过了替曾祖、高祖服丧的时间,因为儿子比曾祖、高祖相隔近得多。
为了协调血缘的远近与辈份的大小,《正服图》也有妙法,即以着丧服与否来分别,或者丧期长,但丧服等级又低,比如从血缘来看,嫡孙隔己身仅两级,而曾祖却有三级,故为嫡孙服丧用期年,为曾祖服丧却只五月。但是曾祖的辈份比嫡孙辈份高,于是,替曾祖服丧,着齐衰服,而替嫡孙服丧则只穿小功服。这样看来,丧服制度中,是以衣服来别辈份,以时间来别血缘的,最终血缘与辈份达到了高度统一。
以上是竖推,最看横推。
同辈之间,等级表现在由“嫡”而“从”而“再从”。
如与“己身”同辈的分别为兄弟、从兄弟(妻)、再从兄弟(妻)、族兄弟(妻);姊妹、从姊妹、再从姊妹、族姊妹;长一辈的为伯叔父母、族伯叔父母;姑、从姑、族姑;晚一辈的为嫡长子而众长子(含其妻),而侄、从侄、再从侄;侄女、从侄女、再从侄女。其余依次类推。
再看男女等级,显然,《丧服制度》严格规定了男女有别、男尊女卑。
除了父母以及上至高祖父母,既着丧服又行丧期外,其余男女都有分别。就是对父母也不尽相同,为父服孝,无疑既着斩衰服,又行三年丧期;但母亲却要视情形而定,若父在母死后,则仅用齐衰三年,父亦死,才能斩衰三年。
又如兄弟及兄弟妻,兄弟死为“期年”,兄弟妻则仅着小功(“期年”当于“齐衰”一级)。再如众子及侄均为期年,而子妻、侄妻则仅为大功。到了曾孙辈、元孙辈,则他们的妻子干脆无服,即不须着丧服、行丧期(曾孙、元孙死尚着缌麻服)。
还应当注意到一个容易忽略的事实,《妻为夫族服图》中赫然注明,妻为夫应着斩衰服且服丧三年,可是整个服制图却未说明夫为妻如何服丧,――男女之尊卑在丧服制度中暴露无遗!
(二)、正统观念。男尊女卑源自封建正统观念,而正统观念又与父系社会的血缘关系合二为一。也就是说,按照血缘与父系的远近来确定亲疏――女嫁男家,是外姓的加入或本姓的输出,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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