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礼》适应于人死未葬,而《祭礼》则用于葬后。中国封建社会之所以重葬与祭,均出于“灵魂不死”及“祖先崇拜”,更加以儒家伦理道德对此有严格规定,故而长盛不衰,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方才废止。
祭祀的时间也有固定要求:
“古者冬至祭始祖,立春祭先祖,季秋祭祢。四时之祭用仲月。今则花朝、清明、中元、冬至,族长率族祭于宗祠……”(韶山毛氏族谱》二修卷四)
《韶山毛氏族谱》中还有一诗描绘祭祀盛况:
务本堂开楚国天,竹苞松茂自年年。
清明麦饭重阳菊,笙磬声中拜几筵。
在祭祀之前要公布参与者的名单和职责,其格式是:
司宗祠事某为(春、秋)祭事,今逢某月某日,恭祀先祖,所有分献、执事、与祭嗣孙,合行先期榜示,须至榜者:
分献 某
通赞 某
引赞 某
司鼓 某
司钟 某
司户 某
痊毛血 某
司尊 某
司帛 某
司爵 某
读祝 某
歌时 某
司辉 某
司席 某
司膳 某
声炮 某
与祭嗣孙 某某(无执事者均随班行礼)
榜
皇上某年某月某日 (实贴高堂)
在这个榜文样式里,“司”是掌管的意思,如“司钟”就是掌管敲钟的,“司缮”就是掌管伙食的。如此等等。
祭祀用的器具如下:
祝版、庭燎、乐器、爆、各色香、烛、烛台、香炉、香几、香案、香匙、香箸、香盘、茅盘、膻 盘、盥盆、盥架、 巾、毛血盘、受 盘、酒尊、大碗、七寸盆、五寸盆、汤碗、饭碗、小碟、杯、盏、匙、箸、桌围、椅搭、彩 、拜复簟、椅、凳、桌、纱灯、角灯、锡灯、酒壶、茶壶。
又《祭祖通行仪注》(无论家祭、祠祭皆可通用)载有《祭礼》的各步骤如下: 祭祖通行仪注
(无论家祭、祠祭,皆可通用)
行祭祖礼;
执事者司事:陈设,设香案,设食案,设楮钱,设酒樽所,设盥洗所,设酒爵,设箸,设祭馔,设祭文,炳烛,焚香,伐鼓,考钟,声磬,声炮,主祭嗣孙就位,鞠躬,拜,兴(凡四),诣盥洗所,盥洗,诣香案前跪,上香(凡三),焚香,献酒(凡三),献馔,奉箸,献海味,献翰音,献海藻,献粉食,献香圆,献面食,献香肚,陈汤,受粢盛,侑食,献鲜鳞,献蒸豚,献时羹,点茶,献帛,俯伏,读文,俯伏兴,起立,复位,拜,兴(凡四),平身,焚楮钱,焚祭文,揖(凡三),礼成,告撤,展位。
由《丧礼》发展到《祭礼》,已近乎宗教仪式――对祖宗的强烈崇拜,对灵魂不死的坚定信念,被伦理化到祭祀的全过程。
客观地评价韶山毛氏家族《祭礼》,可看出:
它与《丧礼》一样,是根深蒂固的儒家伦理道德观念的最生动展示。因此,我们通过认识《祭礼》来认识韶山毛氏家族,又可以由韶山毛氏家族去认识整个中国的宗法制度――甚至于能够透过19世纪末的韶山毛氏家族祭礼,看出此前3000年西周的祭祀情况,从而认识西周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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