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城市群协同发展,最终实际项目的合作,运作起来困难重重,期间伴随着信息的获取,项目认证,市场考察,谈判、谈合同,项目落地的复杂手续,还伴随着履行违约,不可抗力,政策的调整,腐败干预,暗箱操控,合同违约,合同的终止,欺诈,上当受骗,资金筹措困难,资金链断,遭遇强拆强毁,人为制造刑事案件,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地方保护,人为制造冤假错案,严重的行政违法,侵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当事人不讲信用,诚信缺失,不履行合同责任,等等,反映一些地方营商环境、法治环境太差。这些都是现实问题,特别是营商环境太差是京津冀协同发展的主要障碍。
笔者认为,协同发展是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动用全社会的力量,动用各种办法多种途径来推动区域协同发展。
作者:郝际广,石家庄铁道大学退休法学教师、律师 河北省决策咨询文化研究会 专家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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