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曾经指出,统一战线和武装斗争、党的建设一样,是取得中国革命胜利的三大法宝之一。抗日战争时期,我党积极倡导和组织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 ,在中国革命史上开辟了一个新纪元。作为党领导下的一支重要武装力量,新四军为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建立、巩固和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一、党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催生了新四军,新四军为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全面形成做出了重要贡献。
1937年7月8日,在卢沟桥事变发生后的第二天,中国共产党即向全国发出通电,要求同国民党“亲密合作”,实行全民族的抗战。7月15日,中共中央向国民党发出《中国共产党为公布国共合作宣言》。同月,陕北红军主力改编为八路军。9月23日,蒋介石发表谈话,承认了共产党的合法地位。中共宣言和蒋介石谈话的发表,宣告第二次国共合作的开始。接着,国共两党继续就南方红军游击队的问题进行谈判,将南方红军游击队改编为新四军,叶挺任军长,项英任副军长。10月12日,国民党江西省主席熊式辉正式转发蒋介石的电报,明确宣布鄂豫皖边、湘鄂赣边、湘粤赣边及闽西等地的红军游击队“统交新四军军长叶挺编遣调用”。 在这种形势下,新四军诞生了,并且成为中国共产党积极倡导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指导各地谈判,中共中央曾发出《关于南方各游击区域工作的指示》。但是,由于当时南方各地的红军游击队仍然处于国民党的包围之中,未能及时得到中央的这个指示。南方各地的红军游击队通过其他各种渠道了解到国内政治局势的变化,特别是抗日战争爆发后,中央的政策发生了转变,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正在逐渐形成,便自觉地与国民党地方当局开展谈判。
早在1937年3月5日, 中共南方工作委员会根据中央的有关文件精神,就敏锐地感觉到红军游击队可能需要就抗日救国纲领,同国民党军队进行协作谈判,因而就谈判的内容、谈判应遵循的原则给闽粤边特委发出指示信。4月,闽粤边特委派员与当地国民党军队进行首次谈判,并于5月下旬签订了政治协议,主要内容为:红军游击队改编为国民革命军;保留红军原有指挥员及政治人员;中共闽粤边特委不再奉行推翻现政权的方针;停止封锁根据地;双方释放所抓捕的人员。这个协议是中共南方工作委员会对中共中央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在闽粤边区的具体运用,顺应了当地红军游击队和广大人民群众守土抗战、保家卫国的愿望。7月1日,当地红军游击队改番号为粤闽边保安独立大队。福建省其他地区的共产党组织和红军游击队也先后进行了谈判。
鄂豫皖边区的党组织和红军游击队在1937年春就派人去豫陕一带寻找红二十五军,派出的人从西安红军联络处得到中共中央《关于抗日救国运动的新形势与民主共和国的决议》、《中国人民对日作战的基本纲领》等文件。7月13日,鄂豫皖边省委书记、红二十八军政委高敬亭从鄂东北突围到达皖西与鄂豫皖边特委书记何耀榜会合,他们认真研究了这些文件,经过慎重考虑,决定以抗日大局为重,向国民党鄂豫皖边区督办公署提出停战谈判倡议。红二十八军的停战谈判倡议得到国民党地方当局的响应。7月22日,双方代表在岳西县青天畈汪氏祠堂正式进行停战谈判。经过5天的艰苦会谈,于27日达成协议。之后,红二十八军各部和鄂东北、皖西北地方党组织所属的武装组成鄂豫皖工农抗日联军,共1800多人,成为南方八省14个地区的红军游击队中最早接受中央指示,并同国民党谈判成功的一支部队。
谈判也并不是一帆风顺的。一些地方在谈判过程中,曾遇到波折,有的还付出了血的代价。例如,在七七卢沟桥事变后,国民党制造了震惊全国的“漳浦事件”和“月港事件” 。闽粤边区红军游击队改番号为粤闽边保安独立大队后,于7月13日被国民党军以集中改编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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