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文物局印发《革命旧址展示导则(2023)》(以下简称《导则》)。国家文物局有关负责人就相关情况接受了记者专访。
问:请问《导则》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革命文物工作,习近平总书记红色足迹遍及大江南北,瞻仰革命旧址、考察革命纪念馆70多处,就保护利用作出系列重要指示、发表系列重要论述,为做好新时代革命文物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科学做好革命旧址展示利用,充分发挥纪念、宣传和教育作用,是习近平总书记革命文物工作系列重要论述的核心内容之一。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转化为原则、步骤、方法、程序和标准,指导和服务各级文物部门特别是基层文物工作者科学实施革命旧址展示,是国家文物局制定《导则》的初衷。
另一方面,近年来各地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任务部署,广泛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展示工程,形成一批好经验、好做法,经过实践检验,逐步形成行业共识,为编制《导则》提供了重要源泉。从广阔和长远的范围来看,革命旧址展示方兴未艾,还有大量工作要做,提供一部新时代要求、操作性强的工作指南具有现实意义。基于此,国家文物局于2023年初启动《导则》编制工作。
问:请介绍一下《导则》的主要内容。
答:《导则》共分五个部分。第1至4条为总则部分,阐述了编制目标与依据、适用范围、基本原则和主要步骤。第5至12条是《导则》内容的主体,分别阐述旧址本体展示与历史环境维护、内部空间展示利用(包括原状陈列、辅助陈列及其他主题陈列)、整体陈列展示和跨区域主题陈列展示等内容,第13至17条阐述旧址展示其他相关工作要求,包括新建纪念场馆、导览标识体系构建、多媒体应用、景观设施建设、展览内容与讲解词编写等。第18和19条为附则,明确解释权和生效日期。
问:《导则》提出的革命旧址展示基本要求是什么?
答:革命旧址展示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党的三个历史决议和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坚持正确党史观和大历史观,准确把握革命、建设、改革各历史时期的主题主线、主流本质,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旗帜鲜明反对历史虚无主义。展示内容应严格依据党史权威文献,充分吸收党史、军史权威部门最新研究成果,对相关历史人物、历史事件的评价应做到恰如其分,不得无据夸大、拔高或矮化。展示手段应以确保文物安全为前提,注重对革命旧址原有历史信息的延续和革命文化的传承,坚持最小干预原则,所有施加于文物本体的展示措施应具备可逆性。要聚焦旧址相关革命史实策划内容,立足自身特点、展陈条件,结合时代需求、重要节点,让文物说话,将展示功能与革命旧址价值内涵和形态结构有机结合。把握革命旧址艰苦朴素的时代底色,合理规划设计展示内容与形式,力求保持原状、合理适度,避免过度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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