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云还提出干部制度改革的战略思想。比如,他在注意到一些干部长期在一个地方任职所带来的弊端后,指示:“交流制度很好。一个干部长期在一个地方工作并不好,容易形成帮派。县级以上也应该轮换。”他鼓励并推动了干部交流制度的建立。为了使干部“基础扎实,本领全面”,他还支持邓小平提出的既大胆提拔年轻干部,又要有“台阶”的做法,推动在全党逐步形成大胆而有序地选拔任用年轻干部的机制。这些深刻的思想直至今日都在党的干部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正是在邓小平、陈云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大力推动下,进入改革开放的历史新时期之后,我们党的干部工作实现了创新,先后制定了一系列有关干部培养、选拔、任用、管理方面的新制度,使干部队伍建设乃至整个党的组织建设呈现出崭新的面貌,有力地保证了新时期党的基本路线的贯彻执行。
高度重视执政党的党风建设,提出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方针政策,致力于加强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
陈云明确提出“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有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的科学论断。我们党在领导中国人民进行民主革命的长期奋斗中,形成了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这三大作风在我们党执政的历史条件下,继续得到了发扬光大。但是,在十年动乱期间,党的优良作风受到极大破坏。实行改革开放后,党风建设又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考验。对此,陈云提出:党在全国执政前和执政后的情况有很大不同。党在全国执政以后,从中央到基层政权,从企业事业单位到生产队的领导权,都掌握在党员手里了,党员可以利用手中掌握的各种权力为自己谋取私利。对于利用职权谋私利的人,如果不给以严厉的打击,对这股歪风如果不加制止,或制止不力,就会败坏党的风气,使党丧失民心。他还多次警醒全党:抓党风的好转,是全党的一件大事,并强调“整顿党风这件事,不可掉以轻心”,敦促各级党组织、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以及老党员老干部都要提高对党风建设的重视。陈云的这些重要思想,标志着我们党在党风问题的认识上达到了一个新的历史高度。陈云提出了一系列加强党风建设的方针和方法。第一,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党风建设,坚持从严治党。1982年1月5日,陈云在中纪委编印的一份反映广东一些地区走私活动猖獗的信访简报上批示道:“对严重的经济犯罪分子,我主张要严办几个,判刑几个,以至杀几个罪大恶极的,雷厉风行,抓住不放,并且登报,否则党风无法整顿。”
第二,必须综合运用教育、法制和监督等各种治理手段。陈云主张:“在抓思想政治工作的同时,严肃党纪、政纪,党风才能根本好转”,同时,还要切实加强党内外的监督工作。他强调:为维护党的铁的纪律,每个党员、每个组织,都应该自觉自愿地接受其他党员和上下周围组织的监督,同时诚恳虚心地接受群众的监督。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特别是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我们逐渐形成了“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逐步加大治本的力度。加强教育,发展民主,健全法制,强化监督,创新体制,把反腐败寓于各项重要政策措施之中,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的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战略思路。对这一思路的形成,陈云起了重要作用。
第三,要鼓励各级领导干部和老干部以身作则,身体力行,做出榜样。针对当时社会上的一些不良现象,陈云有针对性地指出,“希望所有党的高级领导人员,在教育子女的问题上,给全党带好头。决不允许他们依仗亲属关系,谋权谋利,成为特殊人物。”这些科学论断,是陈云长期思考与酝酿的结果,也是他多年从事党务工作经验的结晶。
特别值得指出的是,陈云还提出和初步阐述了要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思想。1985年9月24日,他在中纪委第六次全体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