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陈云同志是我党党风廉政建设的开拓者之一,早在1980年他就深刻指出:“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有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因此,党风问题必须抓紧搞,永远搞。” 作为中纪委第一书记,他曾亲自处理“改革开放第一案”,把侵吞缉私物资、受贿索贿总金额达到6.9万元的广东海丰原县委书记王仲送上“断头台”。曾担任广东省海丰县委书记的王仲,是改革开放后第一个因贪污腐败被枪毙的县委书记,其腐败行为带有明显的时代特征,因此被称为“改革开放第一案”。
出生于天津市蓟县的王仲1949年参军,同年入党,曾经为革命出生入死,却未能经受住执政和改革开放的考验。1979年秋,当地一位广播员,给王家送了一台17英寸黑白电视机,因此他赴港探亲报告提早获批。不久,海丰县教师送给王仲一台彩电和收录机,该教师一家5口去港的要求亦顺利获批。尝到甜头后,王仲的胆子越来越大。此后他开始大量收受、索取港商的电视机、收录机、电冰箱等,然后转手卖出。当时,海丰县打击走私贩私斗争正处于高峰期,被查获的私货在汕尾镇堆积如山,令王仲垂涎三尺。他到处“视察”堆放私货的现场,想要什么就拿什么,把大量缉私物资攫为己有。1979年下半年至1981年8月,王仲侵吞缉私物资、受贿索贿的总金额达6.9万元,这在改革开放初期,是一个触目惊心的数字。
对此,群众纷纷写信检举揭发,上级机关也派人调查。1980年3月中旬,王仲的罪行败露。此案的处理受到时任中央纪委第一书记陈云的极大关注,他多次听取案情汇报,先后派出100多人次的工作组调查此案。有人说,王仲是老同志,曾为党作出一些贡献,是不是应该从轻处理。但陈云认为,在改革开放的关键时刻,在一个地区出现如此严重的情况,王仲起到非常坏的作用,如果不依照党纪国法惩处,对打击经济领域严重犯罪活动及改革开放都是不利的。1983年1月17日,在汕头市人民广场举行的审判大会上,王仲被依法判处死刑。
王仲侵吞缉私物资、受贿索贿总额达6.9万元,这和今天动辄受贿上千万元的巨贪相比,是微不足道的。陈云整治贪官为啥要用“牛刀”,把王仲送上“断头台”?因为,此举事关重大,因为它“有关党的生死存亡”,不杀不足以正党风,不杀不足以平民怨,不杀不足以正国法,不杀不足以保社稷。毋庸置疑,枪毙王仲,在当时起到了“杀一儆百”作用,曾在中国政坛产生巨大震动,对抑制腐败具有深远影响。
我国古代杰出的韬略家、军事家、政治家姜子牙说:“法令行则治道通,治道通则民大利。” “杀一人而三军震者,杀之;赏一人而万人乐者,赏之”。他认为,如果杀一人可使以千人震动,就可以杀他;如果杀两人就可以使一万人受到震惊,就可以杀他们;如果杀三人就可以使全国百姓受到振奋,就可以杀他们。如果奖赏一人而可使千人高兴,就可以赏;如果奖赏两人就可使万人高兴,就可以赏;如果奖三人就可以使全国百姓心悦诚服,就可以赏。
安邦之道,古今同理,建国之后,毛泽东曾针对刘青山、张子善重大贪污犯罪,正告全党:“必须严重的注意干部被资产阶级腐蚀发生严重贪污行为这一事实,对腐败分子轻者要批评教育,重者要撤职、惩办、判处徒刑,直到枪毙一批最严重的贪污犯。”“正因为他们两个人的地位高、功劳大、影响大,所以才下决心处决他们。只有处决他们,才可能挽救20个、200个、2000个犯有不同程度错误的干部”。刘青山、张子善两颗人头落地,至少换来了中国官场上20年的安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