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建筑城规学院副教授陈蔚建议,文物保护应该从抢救性文物保护到与城市的协调发展,技术上可以通过数字化手段,比如建立遗址地图数据库,或者是社会征集抗战文物,从文物结构、材料和工艺方面来还原历史,保持文物原有的风貌,可以采用强制性法规来确保实行效果。
重庆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主任徐千里认为,城市文物保护应遵循整体保护原则,把文物当作城市固有组成部分,放入城市中,而不是“供起来”,尊重它与周边环境的关系,避免打破城市原有机理。
徐千里说,一些地区为保护文物,对文物周边环境随意加以改造,常见做法如修建广场以方便举办仪式性活动,使得文物看上去十分突兀。“这其实也是对文物的一种破坏,文物脱离原有环境,便不具有历史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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