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现行的简化字,除了笔画减少之外,却难让人称善。例如将“聽”字简化作“听”,将“廳”字简化作“厅”,就很典型。
小篆原有“听”字,读 yin。作 ,隶变笔画化作“听”。《说文》:“听,笑貌。从口,斤声”。从古至清,“听”字都是开口笑的样子。《史记•司马相如列传》:“无是公听然而笑”;唐刘禹锡《说骥》也有“ (hai 嘲笑)然视,听然笑”之语;清王士祯《华山下作》:“麦已登场蚕不眠,田家即事足听然”。都是开口笑乐的意思。大抵与“欣”字义近。故皆从“斤”。元抄本《京本通俗小说》上,确曾以“听”代“聽”。这是底层人士在转抄自己喜爱的小说时,图省力写的错别字。今以“听”为法定通行体,不妥之处有二。第一,今人若读清之前古诗文,遇到“听”字时,读何音,作何解?第二,它从根本上颠覆了汉字以形表义的生存体系。凡听必有耳,无耳难成听,而“听”字偏偏无“耳”。“聲”字简化作“声”,省去的也是“耳”。请问:无耳谁能听到声音?
如果说,将“聲”简化为“声”尚属小过,那么,将“聽”简化为“听”,将“廳”简化为“厅”则是汉字文化的严重失血。因为它淡化以至泯灭了听取民声的居官之道。
“聽”与“闻”于古于今都是近义词,但理念不同。所以造字方法迥异。“闻”字甲骨文作“”,会意字。右边是只耳朵,左象一席地而坐之人,伸出手罩住耳,细听远处声音之形,其上的小点代表传来的声响。于省吾《殷契骈枝续编》说甲骨文“象人之跪坐以手掩面倾耳以听外警之形”。原始时代,为了战争的需要,所有民居都围绕中心广场设门,以便听闻警报。故小篆改作“”。《说文》:“聞,知聞也,从耳,門声“。就是从門中聞知外面警报的意思。今语“新闻”“传闻”“名闻遐迩”,皆由此而来。
但听字的本义却是听取大家的意见。甲骨文作“”,或作“”,会意字。左为一大耳,右边为一口或两口,代表众人之口。以会居上者听取民意之意。故在甲骨卜辞中把治理政事即称为“听”。卜辞多次言“王听”,即商王听政之意。为充分表达此意,小篆对甲金文进行了根本性改造。繁化作,隶变笔画化作“聽”,会意字,由“耳”“壬”“惪”三个元件构成。“壬”是“廷”的古字,《广雅•释宫》:“廷,官也“。指官吏办公的地方。《史记•高祖本纪》:“廷中吏无所不狎侮”,意即官府中的吏员都被刘邦戏弄过。唐颜师古注《汉书•贾谊传》说:“惪,古德字”。三者相合,表示在国家机关居官,必须有“耳德”。倾听民声,不信谄谀,就叫有耳德,方能管好国家和社会。故古代行政叫“聽政”,审理案件叫“聽狱”。没耳德的官员,为私难为公,只能是慵官、昏官、糊涂官,甚至堕落为贼民之官。还有一个“聩”字也很有意思,以耳为贵,不下基层,不听民声,这样的官就叫“聩”。故有“聋聩”和“昏聩”之用语。
“聽”是善听民声之官。故古代官府办公之处也叫“聽”。如《世说新语•黜免》篇:“大司马府聽前有一老槐,甚扶疏”。“聽前”即大司马府办公处门前。明代字典《正字通》说:“廳,中庭曰廳,古只作聽。凡官治所曰聽事”,毛氏曰:“聽事,言受事察讼于是,汉晋皆作聽。六朝以来加广”。加“广”以表示房屋高大之意。今又简化作“厅”,以“丁”代“聽”。将先贤造“聽”、“廳”二字,强调居官必有“耳德”之义被流失殆尽,实属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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